本报讯清华同方董秘孙岷透露,公司董事会日前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得到清华大学和教育部的批复,同意按照方案内容进行下一步改革工作。
按照事先确定的程序,清华同方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先获得清华大学批准,再征得教育部认可,而后方可上报国资委,这是由同方校办企业的性质决定的。
孙岷表示,目前清华同方正在进行积极准备,将于近日将方案和相关文件上报国资委。据悉,在方案制订过程中,清华同方曾就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的具体内容与国资委进行过沟通,国资委的答复是要求清华同方“继续做”。而前日清华同方董事会通过的最终方案内容未超出与国资委先期沟通时获得“继续做”认可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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