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投资理财 > 正文
 

银行“摆摊推销”有章可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10:20 经济参考报

  《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发布

  本报讯街头常见的银行“摆摊推销”行为现在有规章可循了。5月11日,中国银监会对外发布了《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以规范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银行公平和合法合规经营,防止外部营销人员不规范推销行为损害银行声誉。

  所谓“外部营销”,是指银行在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固定营业场所以外,由银行外部营销人员向消费者推介个人银行业务或零售银行业务的各类产品和服务的活动,包括:设立临时性摊位或路演地点、租用相对固定场所进行银行产品和服务介绍,外部营销人员上门造访与本银行尚无业务关系的客户等非实际交易性活动。

  《指导意见》强调外部营销业务摊位使用或租用时间应在规定时限内;外部营销的业务范围仅限于银行综合信息的介绍,推介银行产品,寻找和开拓客户资源,分发空白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申请文件;银行应建立充分的对外部营销人员培训的机制,应强化外部营销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的建设,应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管理措施等。(来源:经济参考报)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