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22日透露,中国第一只“资产支持证券”将于今年三季度发行。
今年初,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进行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在试点阶段,暂时只有这两家银行可以按照《试点办法》,申请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
所谓“信贷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银行信贷资产,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
央行及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多重现实意义:有助于改善银行业信贷结构错配状况,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加速信贷资金周转;有助于提供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有助于分散信贷风险;有助于发展资本市场;有助于适应金融对外开放。
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督管理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发行与交易活动;中国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有关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
鉴于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会计、税收、投资等多方面的配套政策,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十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和协调试点工作。
据悉,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制定《试点办法》时考虑的最重要问题,也是保证试点成功的关键。
《试点办法》为此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只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投资者都是风险识别、管理和承受能力较强的机构投资者;强调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殊性质,提示投资机构关注风险;详细规定信息披露要求;采用多种方法进行信用增级,满足不同投资机构的风险偏好;建立贷款赎回或置换机制,防止银行出售高风险贷款,等等。[记者顾钱江]
作者:顾钱江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