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丹妮)购车不满一年,因质量问题退车可全额退税,这是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新规。但据市国税局介绍,武汉一直是这样做的,仅去年就退了264起。
国税总局在《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称,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据了解,一直以来,武汉可办理退车辆购置税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对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已税车辆;另外一种便是,因质量原因而退车的购车人。
武汉对符合资格的购车未满一年的纳税人,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每满一年按已缴税款扣减10%。纳税人在办理退税手续时,只要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即可。
据统计,去年我市征收车辆购置税达6.6亿元。今年因受车市降温影响,一季度只达1.5亿,较去年同期略有下滑。(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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