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铁山
今报讯昨天,《沈阳市加快发展社区商业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今后投资开设居民急需的便民蔬菜专卖店、生鲜食品超市(标准菜场)等社区商业的必备性业态,沈阳市政府将给予资金支持。财政资金支持社区开店
据介绍,沈阳市将按照“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适当扶持”的原则,每年从市财政列支一定数额的资金,各区、县(市)配套相应资金,对社区商业中心和城市居民急需的便民蔬菜专卖店、生鲜食品超市(标准菜场)等社区商业的必备性业态建设给予引导性扶持。
同时对于社区内新开办的生鲜超市(菜市场)、便民蔬菜专卖店、社区早餐便民店等便民服务企业,免收工商注册登记费和卫生许可行政审批费用(含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销售额5000元以下可免税
在税收政策方面,对于销售蔬菜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精神,其增值税起征点确定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对于在社区内开办商业服务中心安置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达到国家、省、市规定人员比例,可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业户,符合条件的按有关部门规定减免部分税费。
5年建成220个社区商业中心
据介绍,按照服务人口的规模和建设形态,社区商业分为“社区商业中心”和“邻里商业”两级。未来沈阳将基本形成以遍布社区的邻里商业网点为基础,以有一定规模和形象的社区商业街、社区购物中心等“社区商业中心”为主体,以超市、便利店、厅式农贸市场或肉菜专卖店为骨干的层次分明、功能配套、结构适宜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沈阳的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形成220个社区商业中心,其中,示范中心50个;进入社区经销肉菜等副食品的连锁店达到500个;以经销农副产品为主的中小型超市或肉、菜专卖店达到1700个,各类社区商业服务网点超过5000个,覆盖行政社区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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