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徐丹)明日起,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建设工程项目,不能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一律不予验收。
据了解,居住建筑如采取增强建筑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和提供采暖、空调设备能效比等节能措施,在保证夏季室内26℃-28℃,冬季16℃-18℃的前提下,采暖和空调的能耗可节约50%。
去年,武汉市新建1500万平方米建筑,其中节能建筑60万平方米,仅占总建筑面积的4%。
武汉市建委还强制规定:今年起,凡达不到节能标准的设计文件,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该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节能标准,并且逾期不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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