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高山案、包头农行案、吉林建行诈骗案……近来银行大案、要案频频发生,为此中国银监会提出13条意见,要求银行严防操作风险,维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
中国银监会27日发布消息说,针对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突出问题,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当前,一些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有的银行机构相关制度不健全,或者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导致大案、要案屡有发生,造成大量资金损失。
通知共提出了13条指导意见,分别从规章制度建设、稽核体制建设、基层行合规性监督、订立职责制、行务管理公开等方面对银行的机构管理提出了要求,从轮岗轮调、重要岗位人员行为失范监察制度、举报人员的激励机制等方面对银行的人员管理提出了要求,从对账制度、未达账项管理、印押证管理、账外经营监控、改进科技信息系统等方面对银行的账户管理提出了要求。
通知要求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被写入通知。通知要求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规定,并由人事部门按照规定就拟轮岗轮调和休假主管的顶替人员预先做好相应安排。稽核部门应对相关的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有效审计跟踪。
通知说,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违法、违规、违纪的管理人员,一经查实,一律调离原工作单位,并严肃处理。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和完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可参与对账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
银监会表示,《通知》主要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银监会也将《通知》发至各银监局,作为银监局对辖内银行业机构的操作风险进行监管的要求和依据,并要求各银监局将《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要求其参照执行。(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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