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理财提前赎回代价多大 专家帮你算一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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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 12:08 新闻晨报 | |||||||||
孙先生日前咨询,他想买些人民币理财产品,但他又担心在投资中途需要用钱,来不及等到理财产品到期就会赎回,所以他想买可以提前终止或可以质押贷款的产品,这样他将付出怎样的代价呢? 银行理财专家指出,客户通过提前终止或质押贷款方式提前支取资金会蒙受不同的损失。
比如:如果孙先生买了某银行设定提前终止日(从该产品的约定日期起计的第183天)的“一年期理财产品”,在该产品的提前终止日那天,需要取钱。按照约定,他可以获得:10万元×2.3%(终止日约定的收益率)×(183天÷365天)=1153.15元的收益;而假如他存“一年期定期”,要在第183天那天把钱从银行提出,其利息就要变成活期利率,其收益变为:10万元×0.576%(实际利率)×(183天÷365天)=288.78元。两种方式收益都降低了。 假如孙先生想用已购买的理财产品来做银行质押贷款。银行质押率一般为70%,其10万元理财产品大约可以质押7万元现金。理财产品到期后,还可以拿到10万元2.9%的收益,但他质押的7万元现金,却得付给银行5.58%左右的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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