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发行处进行调整 增设二部门负责再融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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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 01:30 新京报 | |||||||||
调整后,IPO和再融资将分开;投行人士认为不影响发行体制 记者从多家证券公司投行获悉,证监会对发行处进行调整,原来IPO和再融资由证监会发行审核一处、二处分别负责申报材料中法律文件、专业性文件的审核,现在将IPO和再融资分开,增设三处、四处来负责再融资申报材料中法律文件、专业性文件的审核。
但是投行相关人士表示,这次改动纯粹是证监会内部调整,与大家关心的改革发审委以及对整个股票发行体制的改革没有什么影响,这次调整主要是机构改革原因,同时有投行人士告诉记者,IPO和增发分开很好啊,毕竟两者还是有区别。 根据证监会对处室职责的规定,发行审核一处负责对发行人公开募集文件、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二处负责申报材料中有关财务会计等专业性文件进行审核,两个处并不区分IPO和再融资。增设三处、四处后,发行审核一处、二处分别负责IPO申报材料中法律文件、专业性文件的审核,而发行审核三处、四处分别负责再融资申报材料中法律文件、专业性文件的审核。 有券商告诉记者,发行部处室调整说了很久,调整方案该基本定下来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证监会一直迟迟未发文件,但是对于新的处室的官员的任命,有关券商表示对此不知情。《证券市场周刊》引用知情人士话表示,2004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发行部综合处处长王建军可能调任发行审核三处任处长,而发行审核二处副处长张庆将调任发行审核四处任处长。但二人均表示不知情。 2001年年底之前,IPO和再融资即分别由发行监管部和上市监管部审核。后来为加强对再融资的监管,缓解上市监管部压力,再融资项目转移到发行部审批。 据悉证监会本来负责发行的就不只一处和二处,还有综合处和业务处。 本报记者刘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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