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积极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并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日前,该局被评为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据悉,截至2004年底,该局累计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362.41万元,累计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17万元,共吸纳下岗失业人员2296人。(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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