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证券日报报道,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关键在于其资金来源构成,酝酿中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写明“基金资金来源于证券公司交纳的会员费用;捐赠资金;依法募集的其他资金。”而依法募集的资金包括财政部与央行的再贷款,再加上新股申购冻结的资金利息,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资金构成就基本清晰了,大致包含5部分:券商的会员费用、财政部拨款、央行的再贷款、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捐赠资金。另外,有业界专家建议,管理层应考虑将对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的罚款也纳入该基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将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纳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资金构成,更多是一种象征意义,让那些在一级市场上获利丰厚的机构投资者拿出一些作为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补偿。
据测算,沪深股市一年产生的申购冻结资金利息规模不会超过3亿元。
从最近管理层对问题券商的态度来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还应该包括中央财政的一次性拨款、以及央行的临时再贷款等。
虽然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几欲出炉,但仅有这一个还是不够的,仍需要相当的配套措施来保驾护航,如今年初传得沸沸扬扬的平准基金。专家称,一旦这两个基金相继建立,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也是需要进行认真协调的。
据了解,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已建立了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证券登记结算风险基金。再加上上述两个基金,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基金体系就基本成形了,这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有很大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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