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辉)“红鹤楼”想沾“黄鹤楼”的光,市商标事务所一监控到此事,就坚决反击,并于日前提出商标异议。
“黄鹤楼”是武汉著名的商标,黄鹤楼香烟为人熟知。可市商标事务所最近在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公告中发现,有一陕西人在山东申请注册“红鹤楼”商标,使用范围不仅包括香烟、烟草,还有烟盒、烟嘴、烟斗、火柴、打火机等。
市商标事务所立即与武烟联手,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商标异议申请。武烟方面认为,从文字上讲,两商标不仅只一字之差,而且“红”与“黄”发音相近;从含义上看,自然界中并没有红鹤,也没有红鹤楼;从使用类别上说,两者属于同类,都用于香烟及其附属品,容易让人产生误认,已构成近似。
目前,此案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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