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8日专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分别对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万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勇、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原任财务总监罗晓庆作出相应的处罚。
根据公告,证监会拟对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处以警告和3万元罚款的处罚;对原上海万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通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勇作
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大洋”)时任财务总监罗晓庆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处罚。
据介绍,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是因为该公司在重大担保事项信息披露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冯勇是因为对上海万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在2002年期间,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开新仓交易负有直接责任。
中国证监会在处罚罗晓庆的公告书中称,经查明,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2002年的年度报告中,通过托管企业虚增利润154.33万元,并少计坏账准备5005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九条“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发行人未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行为。上述虚假陈述的成因均为公司财务报告会计错误所致,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的罗晓庆也是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此,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的规定,作出了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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