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就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征求意见
本报讯中国人民银行16日发出公告,就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公布草拟的《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一办法旨在维护人民币信誉,它不仅制定了人民币图样使用所遵循的原则,而且还就网络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作了详细规定。
草拟的办法规定,使用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必须加盖“图样禁止流通”的字样,字样大小应覆盖图样票幅的1/3以上;使用放大和缩小的人民币图样,放大和缩小的比例必须不低于25%。
根据草拟的办法,在网络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必须向人民银行报告,并不得有篡改人民币图样;毁坏人民币形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草拟办法规定,违反规定在网络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属非经营活动的,由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属经营活动的,由人民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人民银行称,对《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3月4日前将意见或建议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回复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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