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陈军
最近,礼品回收在一些城市悄然兴起,并自发形成一类行当。市内不少居民区都有这种礼品回收店,尽管做业务时还有些遮遮掩掩,但已成为一种半公开的职业。这些店经营方式都差不多。经营者大多以住户、小商店或卖烟酒的名义,同时进行礼品回收。
近年来,每到春节前后,礼品回收便开始火爆起来。许多城市的街头巷尾,常能见到一些店家在门口挂上一块“高价回收礼品”的招牌。更有甚者,开设专门的礼品回收店。目前,礼品回收除烟酒外,业务范围已扩大到首饰、礼品券、艺术品等。据称,礼品回收的生意一直不错。
有人称,礼品回收店能帮助某些家庭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可事实上,能够光顾礼品回收店拿礼品换钱的人,绝不会是普通百姓。因为礼品回收店经营的多是名烟名酒、名家字画,甚至还有珍奇古玩。这些东西多出于有钱有势者手中。而这些东西显然也不是出售者自己掏腰包买来的,否则,人家也就不会光顾这回收店了。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礼品回收店已成了受贿者的洗钱机器。
礼品回收腐蚀干部,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了市场秩序。表面上礼品回收店能让死物变成活钱,但它更多的是让一些腐败分子有了转移赃物的渠道。礼品回收店的经营就是在把一些人收受的礼品变为现金。这种缺乏规范的礼品回收经营,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洗钱”行为。
从法律意义上讲,礼品回收的买卖双方都涉及一定程度的法律责任:一方面,官员收受金钱比收受礼品更具有受贿倾向。但是,一旦认定受贿,无论是收受金钱还是收受礼品,在法律上的后果都是一样的,都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官员收礼以后拿到礼品回收店去变成现金,不会改变其收礼过程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如果礼品回收店的经营者明知官员送来的受贿所得仍收购或为其代销,达到一定数量则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收购、销售赃物罪。如果经营者事前与受贿官员已经达成默契即有通谋,则可能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礼品回收已经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有关部门应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对无序的礼品回收要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约束。尤其是清理烟酒回收工作,应依法制定处罚措施,坚决取缔烟酒回收,截断收礼者的后路与财路。而不能只是罚款补税,等风头一过,又死灰复燃。对无法拒收的礼品、红包,必须上交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得自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让礼品回收店“关门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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