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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会统计数据未受全面认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 08:45 新京报

  有电力企业人士质疑所公布合同数量及价格上涨情况,煤炭运销协会人士称煤电双方就未确定合同协商定价并不违反国家政策

  本报讯(记者王冰凝)煤炭运销协会公布2005煤炭衔接会的合同数量后,立即引起一些电力企业的质疑。昨日,五大电力集团一燃料公司高层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直至今日,一些重点电煤合同仍未签订,五大电力集团在衔接会上到底签了多少吨煤,实际上并
没有统计出来。而且,有的重点合同根本是“有量无价”,相当于白签,所以要进行分类处理,数据有待进一步统计。

  同时,他对煤炭运销协会公布的交易价格情况也表示质疑,表示会对真实情况予以多方了解。

  据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度衔接会共签订重点合同3841份,总计煤炭量6.18亿吨,其中,电煤合同4.22亿吨,而五大发电公司此次订下的合同为1.91亿吨,电煤价格平均比去年9月的“车板价”每吨上涨20元至40元,符合国家发改委“涨价上限8%”的要求。

  上述电力燃料公司高层人士指出,煤炭运销协会统计的五大发电集团的合同总量可能包含了煤炭衔接会上签下的非重点合同。但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秘书长王战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协会是按照供需双方在价格和量上均达成一致的合同进行统计的,统计中五大电力集团的1.91亿吨的合同量均为重点合同。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副会长濮洪九则指出,数据是根据网络上显示的“有量有价”的订货合同统计的。同时,这次衔接会在国家发改委的协调下,初步体现了市场化运作的路子,煤电双方之所以存在矛盾,在于政府对两方的改革力度不一样。

  他并指责,有的电厂甚至以6个不同企业名称来订货,这给统计造成了一定困难。

  对于是否有煤炭价格突破“8%上限”问题,山西煤炭销售办公室主任侯文锦认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协商定价“三原则”,凡供需双方已经签订的合同,按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对尚未签订合同的电煤才按照发改委要求的8%幅度内协商。因此,部分合同价格上涨幅度突破了8%,是煤电双方充分谈判协商定价的结果,并不违反国家政策。、010-63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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