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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加力券商曝亏数百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09:05 新京报

  海通2003、2004年报未分配利润相差29亿元,几乎每家券商都存在问题

  本报讯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1月2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严格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做好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抓紧完成自查摸底。《通知》强调,如在年报核查或日后监管中,发现自查摸底报告未如实反映公司真实情况,或会计、审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对
有关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看来,监管力度在不断升级。往年会议上对于券商年报的口头要求,如今变成了书面通知。

  会计制度变更引出数百亿巨亏

  在券商2004年度(新会计制度变更第一年)财务报告出台前夕颁布“强调令”,其中的警慑作用格外深远。

  此时,57家证券公司按照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制作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已悄然在某网站上登陆。依照对2004年券商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与200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的不完全统计,57家证券公司因会计制度变更而追溯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历年留存利润)已达数百亿元,这意味着以往通过某些技术手法掩藏的证券公司历史巨亏终于曝光。

  某资深研究人士认为,“尽管如此,目前某些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仍旧不规范,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力度值得怀疑。而接下来的数月内,每家证券公司均要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以确认券商所反映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及执行新会计制度的全面性。”券商数百亿元账面净资产,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到来转眼灰飞烟灭。对于注册资本总共为一千多亿元的券业而言,这绝非小事。实际上,这一数字很容易淹没在证券公司财务报表的密密麻麻数据中。

  “国内投资者往往看重当年的利润或每股收益指标,常常忽略了未分配利润或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等关键指标。”某券商财务经理表示。

  在银行间市场披露的57家券商年报显示,2004年57家券商总计亏损6.8亿元,平均净利润为-1200万元。其中35家实现盈利,22家出现亏损。盈利最多的是中金公司,达到2.33亿元,亏损最大的广东证券,为2.51亿元。

  在2004年证券业经历了上证指数下跌500点、A股市值蒸发3000亿以上和国债回购之痛后,57家券商平均每家只亏损1200万(未经审计),似乎是一个较为完美的结果。

  也许,6.8亿的当年亏损并不会造成对券商的沉重打击,而新会计制度要求券商追溯以往巨额亏损而导致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大幅缩水,才是令券商最为紧张的事情。这点很容易被忽略。

  “要发觉券商的历史问题,必须把2003年度经审计报表与2004年财务报表对照起来看,才能发现端倪。”某券商财务经理告诉记者。

  差异源于“7+1”86家券商已自查

  海通证券2003年及2004年报(未经审计)显示,200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990万元,2004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8.98亿。前后数据竟相差29.579亿,数字直接影响到净资产,这意味着公司净资产账面缩水了29.579亿。2004年末,海通证券股东权益合计58.63亿,净资产为42.92亿。

  “差异在于对‘7+1’的调整。”上述财务经理表示。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首次使用新会计制度的证券公司必须对坏账准备、自营证券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七项减值准备进行追溯调整。“而另外一项是指券商从事资产委托管理业务而造成的真实亏损。”数据显示,2004年初海通证券提取的准备金余额是19.45亿元,2003年报显示,年末该数字为4551万元,两者差额约为19亿。

  “一般情况下,作为未分配利润调整额29.579亿与七项准备金调整额19亿的差额,10亿很可能是该公司以前年度因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亏损。”某资深人士分析。

  据知情人士透露,2004年海通一直在压减委托理财规模,对于到期的受托业务,海通均保证客户的本金与利息安全,一次性或分阶段兑付。由此,海通也背负了相应的亏损。

  这并不是2004年券商年报中的“一枝独秀”,几乎每家证券公司都存在这一问题。招商证券对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了7.97亿,湘财证券对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了6.3亿,而某证券公司因受托理财业务亏损而使净资产缩水了20多亿。

  “缩水后的净资产才是证券公司的真实面貌,而只有认识到券商的真实情况,管理层才能对症下药。”业内人士认为。据知情人士透露,已有86家证券公司向证监会递交了自查报告,其中有26家券商已经通过了证监会的核查,核查必须建立在真实的财务数据基础之上。

  操纵利润难禁规范理财是关键

  “尽管从2004年起,所有券商必须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其中依旧有部分券商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甚至有利润调节的嫌疑。”某券商研究人士认为。

  譬如,有些证券公司并未按规定在表外备注栏披露受托投资与受托资金的情况,有些券商的“结算备付金”科目尚未改成“清算备付金”,而广东证券没有对未分配利润进行追溯调整。这只是些小问题,经过审计这些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关键在于采用新的会计制度,券商仍有调节利润的空间。”该人士说。

  一些券商为了粉饰2004年的财务报表,可能将当期损失一并调整到以前年度消化,或者先大比例追溯调整减值准备金再冲回以增加当年利润。“客观上这种现象会存在。”某证券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

  在七项资产减值准备中,比较容易操纵的是坏账准备、长期投资等科目,而自营减值损失与委管损失由于存在股票价格做参考,调节的余地不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某人士认为。数据显示,深圳某证券公司2004年净利润为5200万,但期初未分配利润为-8亿;此外,另一大型证券公司微利100多万,但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0亿多。

  据上述人士分析:“这家大型券商2004年末资产减值准备金余额比年初减少了5900万,主要表现在坏账准备金科目上。这表示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了5900万元,增加了当年的利润。”但是,“对于这些未经审计的数据,在没有审计师出具意见情况与得到更多信息情况下,我们只能说财务报表中存在操纵利润的痕迹。”在众多数字中,如何规范券商委托理财业务的数据仍是一项烦人的事情。某券商财务总监表示:“按正常规定,对于受托理财业务,券商只收取管理费,亏损或盈利均归属客户,在财务报表中的表现是受托投资管理收益一栏要么是正的数据,要么是零。”实际上,去年券商大部分受托理财业务均是保本的,为留住客户,即使亏损,券商也要承担本金与利息。

  “这导致了券商在财务报表上处理委管数据方法的多样性,普通人士很难从报表中辨别券商委托理财业务的真实情况。”他说。对此,《通知》要求,在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转入表内反映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具体情况。”目前,券商对委管数据的处理方法大致为三类:一、委托理财业务的损益当作自营证券来处理;二、委托理财业务当作融资业务来处理;三、委托理财的亏损计入预计负债,收益计入利润表内“受托投资管理收益”科目。

  具有灵活性的操作手法,给予了券商调节利润的空间。一项对比似乎可以说明这些问题,大部分已公布报表的券商均没有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只有世纪证券等少数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10-63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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