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艾枚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研究报告称,征收汽车燃油税的方案已经制定,将择机在全国公布推行。经历了2004年国际油价狂飙猛升和车市寒冬后,费改税能否在2005年实施备受关注,而权威部门第四次的“择机推行”为七年之痒的燃油税改革的顺利推行增加了几分悬念。
七年之痒
此前七年的年终岁末,燃油税将择机出台的说法,总会时时见诸报端,但最终结果只有一个,养路费照征,燃油税“千呼万唤不出来”。
早在1994年,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的建议。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2001年1月4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该税种。
过了一年,金人庆再次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2005年1月11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仍表示将择机开征。截至22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燃油税改革已经是第四次表示将“择机推出”了,惟一不同的是,这次的信息多了权威部门的声音。
费改税的利弊
现行的养路费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的,实际已形成了一种定额费。而燃油税则根据用油多少缴税,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更多地体现了“多用路、多缴费”的公平原则。
燃油税设置,可以取消公路收费站,以及一些相关的收费项目,利于交通部门精简机构,实质上是从体制上、制度上根除乱收费。
同时,随着汽车的增多,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石油消费增长最快的国家,并已取代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石油进口国。通过开征燃油税来增加汽车用户的使用成本,达到抑制石油消费是费改税的一个重要考虑。
酝酿了七年的税改费改革迟迟不能成形,主要归因于各方利益的牵制。
首先,最初设计燃油税时的国际油价是l5美元/桶,现在油价已经超过50美元/桶,在50美元/桶的基础上,如果此时出台燃油税无疑会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和居民支出。这也表明在目前国际油价偏高的背景下,立即出台“费改税”,恐怕对国家和用油企业、个人都有害处。
其次,目前要真正实行“费改税”,国内成品油价格会升至4至5元/升。对于中国经济发展来说,高油价必然会向其他产业链转移,极有可能引发通货膨胀。
更为关键的是,燃油税的开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和中央的利益协调。养路费属于地方政府收入,税收则归于中央,再由中央分配。养路费一旦改为燃油税,究竟该由谁征收?
如果从生产环节征收,应由大型石油企业售油时收税。2004年8月26日,国家商务部就曾邀请中石油、中石化等部门座谈。优点是便于税收监管,有利于征收,弊端主要是必须对炼油厂进行“军管式”的严密管理,这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同时,由于炼油厂多属中央企业,大部分为中央税,如何向地方分配也是一个难题。事实上由于国际油价的上升,大型石油企业已有意识地减少了成品油的供应。这也使“费改税”的实施增加了难度。
如果从销售环节征收,加油站代为征收,则所有加油站都要配备统一的税控系统,技术条件是个要突破的环节。
年内会不会出台?
对于燃油税何时出台的问题,江苏省、南京市国税局人士表示,还没有看到“燃油税取代养路费”的方案,也不清楚具体实施办法。但不少人还是对年内出台燃油税表示了怀疑。
同时,江苏省交通稽征局也表示,截至目前,他们还未接到过任何征收汽车燃油税的正式文件,因此今年的养路费仍然继续征收。若有改变,交通部门一定会提前半年告知市民。
有人士提出质疑:2005年的养路费早已开始征收,而且车主一次就可以购买全年的,也就是说,如果年内开征燃油税,就会涉及到已经征收了的“养路费”的退费问题,如果不退,显然有失公允,同时也有悖“税不重征”的税收原则。
一句话,年内出台燃油税?悬!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26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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