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点击:有关《细则》称,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鼓励其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有关《细则》同时规定,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
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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