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铝、铜及镍产品明年起同时将被加征2%-10%出口关税
本报讯 (记者陈光)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电解铝、铁合金及磷、炭化钙产品的
出口退(免)税政策,总共涉及17个品种。
此外,有媒体报道称,除取消出口退税外,部分铝、铜及镍产品还将从明年1月1日起被征收出口关税。未经加工的铝产品税额为5%,镍出口税额2%,精炼铜为5%,废铝、废铜和粗铜出口则将被征收10%的关税。
昨日,本报记者曾致电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求证,相关人士并没有否认这一说法。
有分析认为,今年我国原铝产量将增至660万吨,同比增长约20%,明年将再增长9%,增至720万吨。由于国内市场电力供给非常紧缺,而电解铝行业属于高耗能行业,因而限制该行业盲目发展将为其他行业带来利好。
同时,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因我国每年出口的铝产品数量不多,停止出口退税及开征出口关锐对我国铝行业的影响并不大。在中国铝业的利润构成中,出口的比例非常少,只有1万吨电解铝销往外国。
有关报道称,财政部上周末已向海关总署发出通知,要求其明年起对有关产品执行新的税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