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理财是否不得承诺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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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12:02 四川新闻网 | |||||||||
四川新闻网消息 记者昨日获悉,有报道称,银监会近日发文,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在推人民币理财产品时,不得向客户承诺收益率。昨日,成都几家已经推出过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已经售出的理财品,收益率不会受到影响。 本报记者杨斌为您报道
承诺收益 市民热捧银行理财品 据了解,从今年9月底开始,已有光大、民生、中信和招行等几家银行在成都推出了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参差不齐。由于这些产品的收益率比同期存款要高很多,而银行又会通过协议方式对客户承诺收益,每家银行的人民币理财品面市后,都受到了市民的追捧。 预期收益 风险由投资者自负 有媒体报道,针对热卖的人民币理财品,银监会近期已正式发文,发表了两点意见。一是,既然是理财产品,就不能够承诺保底收益,更不能承诺固定收益。只能像信托一样,有一个预期收益,即收益的风险应当由投资者自负;二是,银行应对投资类金融产品进行风险提示。 昨日,记者采访了光大、民生和招行成都分行的相关负责人。据称,理财产品的设计都由总行负责,分行只是销售。截至上周五,他们还没有接到总行有关此事的任何通知或文件。据悉,由于银行在销售该类产品时,都是承诺收益率的,所以会与每位客户签署相关协议。银行人士表示,如果银监会要求不能承诺收益,那么在接下来的产品设计与宣传口径上,“估计就会有所变化”。但即便是这样,已经卖出的理财产品,客户的收益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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