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急需创新节能机制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10:2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原煤、石油、电力是我省工业企业进行生产必需消耗的能源。据统计,2004年,我省每一万元国民生产总值消耗能源1.27吨标准煤,虽然比全国的平均水平低了20%,但是比江苏、浙江、上海等经济发达省市高出25%左右。 而在每一万元GDP的背后,湖南付出的能耗都相当大。“可以说,任何一家企业节能的潜力都非常大”,省能源监测中心主任何相助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目前我省企业高
何相助表示,虽然现在从上到下都在提节能,但实施起来难度相当大。“我们在监测执法时经常遇到拒绝接受监测的企业,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何相助表示,由于《湖南省实施〈节能法〉办法》没有对这类拒绝接受执法检查的企业作出处罚规定,因此导致工作开展难度相当大。 “现在的检测仅仅只能起到一个‘促进’作用。”何相助说。 更为严重的是,我省节能监测机构建设滞后,监测装备落后,整体实力不强,这些因素都极大地制约了节能工作的开展。“除了株洲、常德、长沙和湘西自治州四个地方的监测中心还在运转外,其他的监测中心都已‘名存实亡’了。”何相助言语中充满了无奈,“给我们每年下达的任务是监测10家企业,而现在省里光统计的就有300家企业,全部监测完也要30年。” 何相助说,到现在为止,监测中心所监测过的企业仅为100家左右。“哪怕就是在运转的四个监测中心,也是通过挂靠在政府机关下面或种种办法才在夹缝中生存下来。” 调查显示,湖南去年所消耗的标准煤为7100余万吨。何相助告诉记者,如果按照节约率在10%—15%来计算,则可以节约1000万吨标准煤,而以每吨标准煤的价值为600元计算的话,这一项将为湖南节约600余亿元的费用。 “考察企业不能仅仅依据利税等指标。”除了希望有关部门对《湖南省实施〈节能法〉办法》进行修改外,何相助建议,更重要的是我省要尽早形成节能评价体系,“任何一个企业,只要节能工作做好了,空间都相当大。”何表示。 记者 喻志科 实习生 易 芬 罗 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