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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养老险有望抵扣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8日 06:25  晶报

  晶报讯 今后,养老保险也许可以抵扣个税了。日前,保监会在天津滨海新区启动试点,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8%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有关专家指出,补充养老保险税收优惠试点成功后有望在北京等全国城市普及。

  有关专家认为,个人、企业税收双优惠将进一步加大企业为员工强制储蓄的力度。按照此次试点规定,对于每一名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可以区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在积累期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可以领取属于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领取期应当从被保险人达到劳动部门规定的退休年龄开始,这实际上就做到了养老保险的专款专用,只有在男满60岁、女满55岁时可以领取。 (北晚)

  算账

  投保越多受益就越大

  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交费部分可在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以个人缴费部分优惠为例,按照30%计算:如果某人月税前收入1万元,那么投保补充养老保险时,每月最多有3000元可在税前扣除。在未买补充养老保险前,每月应纳税(10000-2000)×20%-375=1225元,假若该人每月缴纳3000元保费,则每月只需纳税(10000-2000-3000)×15%-125=625元,相当于每月节税1225-625=600元,一年可节税7200元。

  专家分析,收入越高可投保的比例越大,投保越多受益就越大。

【 新浪财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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