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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富人忘税遭重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09:0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3月11日讯 眼下正值2007年度个税自行纳税申报期,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今日曝光第一批2006年度个税申报专项检查结果,提醒个别心存侥幸的纳税人应及时、自觉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今后,凡偷税漏税及未依法申报的案例还将不定期向大众通报。 这6个人偷税被曝光 邵阳市隆回县某建筑公司承包人宁甲桂,以合伙建房、不建立账簿等方式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税48411.95,其他地方各税226486.32元。 常德市澧县澧阳镇刘志清从事房地产开发,采取少报销售面积、隐瞒收入等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等共计14.12万元,其中个税3.3万元。澧县地方税务局经查实,依法追缴其少缴税款14.12万元,并处行政罚款。 岳阳市平江县采矿业主凌赠久,私自销毁账簿,偷逃个人所得税8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查实,依法追缴其少缴的个人所得税8万元,并处以6万元行政罚款。 岳阳市屈原行政区商住楼开发商汤仁瑞、易春华、田立国3人,自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取得商品房销售收入后,偷逃地方各税456934.18元,其中个税129194.09元。当地税务局依法追缴入库税款25.9万元,税收保全扣押小车一台,并处以行政罚款22.84万元。 目前,上述案件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5个人未申报被罚款 株洲市某公司法人代表连仁,2006年从公司取得工资薪金和股东红利后未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18235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查实,依法追缴其未申报缴纳的个税及滞纳金,并处以税务行政罚款9117.5元。 湘潭市岳塘区居民刘敏文取得股权转让所得超过12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但他并未依法进行申报纳税。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检查核实,追缴个税4万元及滞纳金,并处以4万元行政罚款。 常德市武陵区某公司法人代表彭德强自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均未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11.93万元。经查实后,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少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行政罚款11.93万元。 常德市武陵区居民严若君2006年度取得城区步行街房产租赁收入超过12万元但未及时申报,经查,严若君少缴地方各税费13.59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5.82万元。后被追缴少缴税费及滞纳金,并处以行政罚款13.53万元。 衡阳耒阳市金星居委会居民雷顺明2006年度取得房屋出租收入超过12万元但未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49478.88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查实,追缴其少缴个税,并依法给予罚款5000元处理。 “忘记申报的”分等级处罚 对税款已经缴纳、不涉及补税问题的未申报对象,除责令限期申报以外,可给予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既不申报又有偷税情节的,或虽已申报但申报不实的,应按税法规定,应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友情提醒 最后期限:3月31日22时 据省地税局税政三处负责人表示,我省将继续实行最后期限加班制度,以确保申报期最后一段时间的顺利开展。本月29日、30日正值周六、周日,届时全省各级地税办税服务大厅都将照常上班;31日是申报期的最后一天,当天地税部门将加班至晚上10时,受理个税自行纳税申报业务。 稿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谭斯亮 李沙 周靖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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