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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再度提高中低收入者税负减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31日 09:25 中国经济时报
黄杨 “个税起征点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在食品类和居住类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时候,这对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说,个人所得税法的3次修改,适应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新情况,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2005年10月,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今年6月,储蓄存款利息税由20%调减为5%;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近年来,我国的物价指数有所上涨,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不断增加。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增长4.6%,明显高于过去两年不到2%的水平。另一方面,我国税收收入一直保持较高幅度的增长,大大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对于中国企业和居民税负是否过重,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的争论和建议越来越多。 据有关部门的测算,此次把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以后,工薪阶层中的70%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劳动者,将减轻税负40元至60元不等。而2006年大量的税收负担还落在中低收入者身上。2006年地方税务系统征收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增长10.2%。其中,全国按5%-25%税率缴纳个税的同比增长8.4%,按30%-45%税率缴纳个税的同比增长33.9%。 财政支出方面,国务院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2007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预计,2007年中央财政总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4011亿元,超收部分的支出拟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包括:教育支出近210亿元,重点用于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社会保障支出400亿元,包括补充全国社保基金150亿元,解决地方破产企业拖欠工资补助100亿元等;医疗卫生支出318亿元,其中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18亿元,安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出300亿元…… 个税起征点上调,并不能涵盖个税改革的全部。从公平税负、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的需要出发,改革现行个人所得税分类征收制度,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乃至发展到完全的综合个人所得税税制,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然而,从现有的情况看,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实施完全的综合税制难度很大。2007年的全国税收工作会议提出,将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同时,在今后一段时间,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强化税收调节,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的形势,是比较务实的做法。 除个税改革外,税务总局还提出,明年将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公平分配的税收制度。其中,研究推进以房地产税制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 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虽然有专家认为,2008年收入分配差距可能得到控制,但财产性收入差距将继续扩大。但在税制不断完善,百姓理财意识进一步觉醒的当前,还是希望国民财富格局真正地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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