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河南省地税局通报两起高收入者偷逃个税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10:15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丁新伟

  本报讯 昨日,省地税局一负责人向记者通报了两起高收入者偷逃个人所得税的案例,并通过本报提醒2007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个税,否则将会被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司法机关。

  张扬(化名)是新乡某施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其在市郊拥有别墅一座,驾驶价值40万元的高级轿车一部,但公司自成立以来扣缴个人所得税寥寥。税务人员因此将其纳入约谈名单中。税务人员最终核实,张扬2006年全年所得147560元,并责令其依法补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群众举报,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去年12月1日至12月13日对原北京易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耿坚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专案检查,查清耿坚偷逃个人所得税的事实:以报销发票、虚列公司费用的方式获取提成奖金;从两地(单位)领取工资,扣缴单位未按规定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选择一地进行两处收入所得的合并申报汇算清缴。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于今年1月5日对耿坚作出最终处理意见:查补税款、罚款共计743570.12元,并加收滞纳金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耿坚行为定性为偷税,目前正办理移送司法机关的相关手续。

  这位负责人说:“在明年1月1日开始的2007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个税申报后,税务机关将采取更加严密的措施,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监控。因此高收入者一定要如实、按时申报个税。”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