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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期将至 尽早做税务规划合理避税(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07:28 现代金报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另据了解,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

  提醒

  合理避税不妨看看这几种办法

  有关专业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实行申报机制之后,以下几点可作为纳税人未来合理的避税考虑:

  首先,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可以将定期银行存款转换为国债或银行

理财产品来避税以增加投资收益。

  第二,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税比例确定为12%,即职工每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就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可以利用公积金来免税。

  第三,均衡地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这时,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可能也就越高,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最好不要大起大落,如实施季度奖、半年奖、过节费等薪金,会增加纳税人纳税负担。

  第四,充分利用税法中费用扣除的规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纳税义务。例如,该居民个人出租住房的房屋修缮费可以作为房租收入的扣除项目,每月以每次800元为限扣除,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最后,个人住房转让纳税不可避免,因此尽量不要让房产的增值部分变现,如果急需资金,可以考虑选择用房产作抵押进行信贷融资。

  -税务规划实例

  对比这个案例 做好你的税务规划

  江宁(化名)在宁波某大学任职,2007年工资收入为税前每月1.2万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每月1500元,国债利息3000元,稿酬所得1万元,房屋出租收入为每月2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了“三费一金”每月1200元,单位也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费一金”2400元。以上收入,都已经由各相关单位代为缴纳。

  现在我们简单计算一下江宁的全年收入和各项纳税额。

  1.首先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江宁的月工资为1.2万元,扣除“三费一金”后的收入为10800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属于纳税范围,故不计入年所得。12个月总的工资、薪金所得为129600元。那么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在扣除1600元抵扣额后,江宁需要为9200元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查个税税表(见附表),9200元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江宁每月应纳税1465元(9200×20%-375),12个月应纳税17580元。江宁当年还取得了1万元的稿酬所得,按有关规定超过4000元的稿酬可以减除20%的法定费用,剩余部分按20%的税率打7折计算,1万元稿酬可以减掉2000元(20%)法定费用,剩下的8000元要缴纳1120元(8000×20%×70%)个人所得税。

  2.政府特殊津贴每月1500元、全年为1.8万元,加上国债利息3000元,这些是免税项目,不用申报。

  3.江宁出租房屋每月取得2000元收入,12个月共取得2.4万元收入,这部分收入全部属于需要申报的项目。在计算所得税时,每月可以抵扣800元法定费用(月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可以按租金收入的20%减除法定费用),然后按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每月需缴纳240元,12个月共2880元。

  除去不用申报的免税项目外,可计算出江宁在2007年取得的所有收入为17.8万元,超过了12万元的自行申报标准。由于他已经足额缴纳了21580元个人所得税,不存在多缴和少缴的情况,他再申报不用补缴税款,也不可能从税务机关得到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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