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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亏损不能冲抵其他所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03: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成都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收到了国税总局公布的新版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较之去年的申报表,今年最大的变化在于:新版表格在“财产转让所得”一项中,特别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个申报事项。由于今年股市房市火热,这是否意味着报税人数会大增?成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称,由于去年也有这两个项目,只是未单列,所以不一定会大增。他同时表示,如果炒股亏损也不能冲抵其他所得,可在该申报项填零。

  炒股亏损按“零”申报

  由于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能频繁发生多次

股票交易,要求其逐次记载股票转让所得,无疑将增大个人自行纳税申报难度。同时,考虑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交易盈亏具有不确定性。所以个税新办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转让所得与盈亏相抵后的结果为正数的,应统计在12万元之内。当然,这部分收入仅仅只是申报而已并不需要纳税。

  如果炒股亏损,是否可以冲抵其他收入?成都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一些纳税人的其他应税所得项目已经超过12万元,本身已属于高收入群体,所以对其股票转让结果为负值的,为避免炒股的“负盈余”冲抵已超过12万元的其他各项所得,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转让所得若为“负盈余”按“零”申报。

  没有转让就不用申报

  该负责人还表示,股票收入申报只针对已经产生了实际利润的部分。在2007年度,股民即使收益不少,但只要仍然持有,而不是转让获益,就不用申报。不论股票还是房产,如果没有转让行为,就不需报税。

  新版申报表的另一处修改是要求拥有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报“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和“经营单位纳税人名称”。对此,相关专家分析认为,在今年进行的首次个税纳税申报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一些企业主虽然很有财力,但将个人支出记在企业账上,由企业报销,个人直接领取的收入表面看起来却达不到年收入12万的申报标准。新版表格的这种变化可以使税务机关加强对这部分人的监控。

  公积金缴存超标须缴个税

  同时,国税总局还对住房公积金有关的

个人所得税作出明确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是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高于规定标准时,其超标准部分则要计征个税。根据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城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时,对高收入行业及个人缴存基数限制为“不超过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至3倍”,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和企业合计缴存比例超过24%的部分,也将缴纳个税。 记者江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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