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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税收这件事:为什么要开征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17:54 上海金融报

  撰文 邹啸鸣

  年入12万,光荣

  媒体报道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多数人未主动申报个税,一些地方的实际申报人数与税务机关掌握的应申报人数有较大差距。

  为此,有些地方的税务人员提醒这些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不应心存侥幸”,而且具体指出了《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应条款,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更有学者希望纳税人跟国际接轨。他们介绍说,美国人积极报税的原因,除了税务局会按申报情况退还多缴税款这样优厚的待遇外,更重要的是,不报税的处罚非常之严厉。不是说会罚没家产或者是被控入狱那样的严厉,而是除了法律制裁外,偷税漏税者会无法进行正常的社会生活。这并不是夸张的说法,当然,这是得益于美国信息体系的全面和完善。

  年收入达到12万元者,按照邓小平同志的说法,属于“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经济学上认为,一般而言,人们的收入水平由主要其能力决定,这些人能达到12万的年收入,说明他们是属于能力较强,对社会贡献较大的人群。他们代表着中国目前最先进的生产力,光荣属于这个人群。但同时,他们早就被税务部门盯上了,因为税务总局声称已掌握大多数高收入者的信息。

  对纳税再认识

  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一项制度的有效性取决于其激励和处罚的程度。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述,就是胡萝卜加大棒的力度决定征税的效率。于是问题就来了:胡萝卜和大棒都非常鲜明,为什么对4/5的人却没有起到预想中的效果?

  绝大部分中国人对于税的概念,包括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和纳税人,耳熟能详的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及“税的强制性、单向性和无偿性”。马克思对此就有深刻的阐述:“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廷的生活来源,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来源。强有力的政府和繁重的赋税是同一个概念。”当然,我们今天的社会结构根本不同于当年马克思所批评的封建专制社会,也不是政府与民间的压迫与被压迫的对立社会。而且,税负的社会意义早就超越了养活官僚阶级的层面,而是为社会提供广泛的公共品。

  几个为什么

  税务官员希望纳税人的“主动纳税”能跟国际接轨,这种期待没有什么错。反过来,纳税人也希望经济体制能跟国际接轨。这两种期待如果能形成交集,那么,问题就会好办得多。否则,就容易形成目前这样各自打着自己小算盘的局面。作为纳税人,让他们心服口服地“主动申报纳税”,问题的关键并不在所谓的“美国信息体系的全面和完善”这样的技术层面,而是存在于政治制度带来的稳定预期。

  作为纳税人,公民需要知道的内容很多:

  1、为什么要开征这种税?是为了公平还是为了效率?

  2、政府开支不够花了?通过什么来断定政府是否节约了?作为纳税人,我能通过什么办法来约束政府的浪费行为?

  3、我已经缴纳了多少税?分别是通过什么渠道缴纳的?

  4、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别人要缴纳这种税?我被纳入纳税人的行列,到底是根据“受益原则”还是根据“能力原则”?

  5、与此相关的,是政府考虑了“横向公平”原则以及“纵向公平”原则没有。

  6、最重要的是:作为公民,通过缴税,自己获得了那些公共品?这种付出与获得对称吗?

  以上这一连串的疑问,都是政府必须先交代清楚的部分。只有消除了思想上的疑虑,公民才会心甘情愿地缴纳各种税收。更简单地说,只有当“税”能够被看成是一种交易:公民付出税的代价,能够获得满意的公共品服务,公民才会心平气和地缴税,否则,他们就会想尽办法来逃税和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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