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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遇冷情理之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13:12 《理财周刊》

  让个税申报运动陷入尴尬的不仅是执法问题,更令参与者反思的在于,如此一场大规模的牵涉数百万家庭利益的运动,为何从出台到执行如此仓促,为何在没有经过全社会的讨论、酝酿,待取得一定共识后便贸然急推?

  文/本刊记者江南

  截至本稿写作时间2007年4月4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已经结束,虽然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正式发布最新数据,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自行申报的总人数与估计的高收入人数可能会有很大差距。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截至3月29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人数达到137.5万人,共补税15亿元。其中广东(含深圳特区)25万人,为已经公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最高;北京有24.9万人进行申报,以人口比例而言为全国之最。

  尽管137万这个数字并不高,却已经是在方方面面进行大量努力之后的成果了。在今年头两个月里,全国仅有近40万人自行申报,其中北京市申报只有4万人。以此为基础很容易算出,在最后一个月里,全国的个税申报人数猛增了243%,而北京更是增长了523%!

  这个数据是如何产生的呢?原来,在1、2月份个税申报数字偏低后,北京市的税务部门向全市近23万人发出了“个税申报提示信”,这些人主要集中在电信、金融、文艺、体育和教育等部门,接信后人得知自己的情况早已在掌控之中,于是“欣然”前往申报,这正是申报人数从4万增长到24.9万的秘密所在。

  这种情况不禁让人疑惑。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官员曾公开表态,有关部门掌握的符合年收入超过12万元应该前往申报个税的人群,已经达600万到700万人之多,假设此数据是准确的,那么减去137万已经前往申报的个人,就至少有400多万人没有履行申报义务。对这些人,当地税务机关有没有像北京一样发出“个税申报提示信”呢?如果没发,是不是有行政不作为的嫌疑?

  如果发了信,这些人依然心存侥幸没有前往申报,根据法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期待看到在未来几个月内,国家税务部门展开大规模行动,对那超过400万的漏报人群进行罚款?假如看不到这个后续行动,要么说明当初的“600多万人应该去申报”纯属信口开河,要么说明个税申报依旧是一场有法不依违法不纠的口头运动,将来大家也不必当真。

  让个税申报运动陷入尴尬的不仅是执法问题,更令参与者反思的在于,如此一场大规模的牵涉数百万家庭利益的运动,为何从出台到执行如此仓促,为何在没有经过全社会的讨论、酝酿,待取得一定共识后便贸然急推?

  从“年收入12万元要申报个税”制度推出(2006年11月8日)到最后申报截至日(2007年3月31日),不足5个月,对很多高收入者来讲,即使要详细计算出自己的2006年收入也是一件为难的事情,很多人的收入来源众多,有些是现金领取,以前没有申报制度,个人也没有记账习惯,怎么能一一回忆清楚?所以该制度甫一推出,就有很多专家提出应该缓行一年,即让大众有时间统计2007年的收入待2008年前往申报。

  再者,关于“12万元”这个标准是否符合当前实际,也应该留出一段时间供全社会充分讨论。从世界税收经验来看,既然实行个税申报,就不应该划定人群,而应当不论收入高低都前往申报,然后根据申报情况让少报税者补齐、给特定人群予以退税。有补有退,税收申报才会是一件全民必须参与也乐于参与的事业。

  最后,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人前往申报个税,不仅需要强制力,更需要精神激励,让申报者有权利感和荣誉感。比如在美国,建立了充分的纳税人援助、纳税人辩护律师服务等制度,着力帮助纳税人解决纳税中的相关难题。在美国税务机关发放给纳税人的最主要的手册和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南中,都附有美国前一财政年度的联邦收入和支出的详细说明,从而有利于纳税人对政府财政收支活动予以监督。该手册还承诺对国家财税机关掌握的纳税人的所有信息不得泄露,即使你是非法移民,也要前往申报,但不必担心申报后信息被移民局获得。

  当然,我们现在建立的是中国式的个税制度,不必一一参照旧规,可是一项重大的公共政策出台,如果缺乏对社会多数人的征询、听证和激励,一味靠强制力推行却又缺乏强制力的执法保证,这门政策遇到冷眼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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