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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个税可为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09: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今天是2006年个人所得超过12万元自行申报个税的最后一天,记者从成都市地税局获悉,截至上周五,主动去税务部门申报的只有13080人,预计到今天下午可以达到1.5万人,但仍然远远低于预期,且申报者以工薪阶层为主。

  其实,年收入12万元与缴税额并无绝对联系。在分项税制下,即便你的个人所得超过了12万元,通过合理的个人税收筹划,应纳税额甚至可能为零。

  袁莉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文案。有空的时候,她喜欢写点东西。

  每个月,袁莉差不多都要为10家刊物投稿,根据双方约定好的协议,每一次她收到的稿费都是800元;在广告公司,每月她还能领到1500元的薪水。去年买足球彩票,她中了两次大奖,奖金分别为8000元和5000元。

  袁莉去年的个人总收入为:薪水+稿酬+

中奖奖金=1500×12+800×10×12+8000+5000=12.7(万元)

  所缴税款为:薪水0(工资薪金起征点为1600元),稿酬0(稿酬征税的起征点是800,她每一篇稿费都不高于这个标准),中奖奖金0(属于偶然所得,足彩高于1万元的奖金才征税)。

  税务专家指出,虽然袁莉去年的个人所得超过了规定的12万元,但由于涉及项目比较多元化,而每一项又都未超过规定标准,所以她最终的纳税额为零。

  申报

  “到目前为止,来申报的人还是以工薪阶层为主。”市地税局总经济师黄安定说。相比之下,另一批人则存在侥幸心理。“个体经营承包户、个体户、企业老总们,他们申报的积极性大都不够强。”

  高收入者的个税纳税申报制度,一开始进行得并不顺利。截至3月11日,成都市仅有1079人完成申报。不过,3月11日后,成都市的申报情况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截至23日6000人,截至28日10000人,截至30日13080人。

  “到目前为止,来申报的人还是以工薪阶层为主。”市地税局总经济师黄安定说。相比之下,另一批人则存在侥幸心理。“个体经营承包户、个体户、企业老总们,他们申报的积极性大都不够强。”

  对此,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很坦率地说,他知道纳税申报的政策,他也的确没有去申报,“因为我的年所得根本就没有12万元”。王春鸣说:“我现在每个月发给自己的工资也就四五千元,加上年终两三万元奖金,肯定不够12万元。我年终是有分红,但这笔钱作为了公司发展的资金。”

  与企业老总们相比,个体户不申报的理由来得更直接。“税务部门咋可能查得到我的收入嘛?”一位经营餐饮、不愿透露姓名的个体户说。

  事实上,4月2日之后,税务稽查部门将展开专项稽查,将对未按规定申报的纳税人处以最高1万元的处罚。而且就算这次没查到,如果将来发现了,税务部门仍然可以进行处罚,并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筹划

  个人所得税是可以筹划和有效规避的,由于个税采用分项税制下的九级超额累计税率,把个人所得按照不同类别分项征收,每一项的起征点、税率和优惠措施都有不同。

  “税收筹划与偷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四川普林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经理罗浩告诉记者,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隐匿、擅自销毁等多种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税收筹划不同”,罗浩称,它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通过事前运筹,运用合法、有效手段减少或规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据称,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税收筹划是税务师行业涉税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合法的。因此,很多人也习惯于把税收筹划称为合法避税。

  罗浩强调,税收筹划必须在事前进行,也就是提前做好准备。如果等到所有结果都出来了,再去想办法减少个税就比较困难了。

  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陈先生是一家IT公司的技术骨干,去年他主导研发的一个项目,给公司带来了上千万元的收益。为了对他进行奖励,公司决定给他买一台20万元的轿车。

  “轿车怎么处理,这里就可以筹划了。”罗浩告诉记者,如果公司把买来的车赠送给他,那么车的所有权就属于陈先生,作为个人所得,陈先生就必须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相反,如果轿车买回后归公司所有,但允许陈先生在职期间随便使用,把实物奖励转为提供福利,这样陈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汽车折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减少企业所得税。

  罗浩称,从这个简单例子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是可以筹划和有效规避的,关键就是看你如何来操作。据介绍,在我们国家个人所得税之所以有运作的空间,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采用分项税制下的九级超额累计税率。也就是说,把个人所得按照不同类别分项征收,每一项的起征点、税率和优惠措施都有不同。

  比如,一个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税率也更高,从5%~45%不等。那么对于一次性取得的奖金、劳动分红等,如果在某段时间内这个总额是一定的,我们就可以考虑将这笔收入分摊到各个纳税期间,从而大大降低所适用的税率,减少个税支出。

  此外,通过不同应税项目之间的转化、充分使用扣除项目等多种手段,都能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案例

  或许上文提及的袁莉只是一个较为特殊的个案,实际上,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经过合理的税收筹划,也同样能让你少缴税。

  总收入分摊 少缴3210元

  方某是一家公司的工程师,这个月他完成了一项设计,应从公司领取工资奖金31600元。但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由于没有好的方案,方某可能没什么收入。

  四川普林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熊国军认为,如果公司一次性把这31600元发给方某,那么他应缴个人所得税应为:(31600-1600)×25%-1375=6125(元)。

  但换个思路,假如这笔钱分5个月发放,每个月发6320元,那么他应缴个人所得税为(6320-1600)×15%-125=583(元),583×5=2915(元)。

  算下来,方某分5个月领取比一次性领取31600元要少缴个人所得税3210元。

  巧换概念 节约税负上千

  何某是一位软件开发人员。前不久,他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公司开发了一套软件,并承诺向对方提供一年维护服务。按照约定,一次性收取劳务报酬12000元。那么,何某应缴纳个税为12000×(1-20%)×20%=1920(元)。

  如果何某与对方在合同上约定,开发这套软件不收取任何费用,而只是在接下来的一年内,每个月收取1000元的维护服务费。那么他应缴纳的个税为:(1000-800)×20%×12=480(元),两者相比,只是双方合同约定上换了个概念,就节约个人所得税1920-480=1440(元)。

  外出兼职 路费让对方掏

  很多人喜欢不定期在外面做兼职,如果你不弄清楚对方的付费方式,很可能承担更高的所得税缴纳义务。

  胡先生在一所高校任教,每个月的工资收入为3000元。有一次,应校外单位的邀请前往外地去做一场培训,按照约定他可以得到劳务报酬4000元。而这次外出的路费、餐费、住宿费等加在一起差不多有1500元。

  如果这1500元让胡先生自己承担,那么他应纳个税为:工资薪金部分(3000-1600)×10%-25=115(元),劳务报酬部分(4000-800)×20%=640元,两项合计115+640=755(元)。

  而如果胡先生将这1500元的票据交给对方公司,自己只收取2500元劳务报酬,那么劳务报酬的应纳税额为:(2500-800)×20%=340(元)。

  同样挣2500元,他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少缴640-340=300(元)。

  兼职变专职 省下3000多

  黄某在一家中介公司上班,每个月从单位领取工资1600元。考虑到收入太低,他开始为A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每月报酬为4000元。

  对于黄某的情况,四川普林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李光辉分析,他应纳税款包括两部分,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1600-1600)×0%=0(元);提供技术服务的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4000-800)×20%×12=7680(元)。

  但如果把这两项合并为工资薪金所得,那么黄某应纳税额为:[(1600+4000-1600)×10%-25]×12=4500(元)。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少缴个税7680-4500=3180(元)。

  要做到这一点很简单,李光辉建议黄某与A企业签订一份合同,建立相对固定的雇佣关系,就可以为自己省下不少钱。

  本报记者 杨斌 王鑫 实习生 廖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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