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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逾800须缴税 上海暂未实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 08:10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发布了通知: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昨日,《每日经济新闻》拨通“12366”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得知,目前上海地区有奖发票只有在奖金超过1万元时,才会要求发票持有人按“偶然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至于800元至1万元之间的中奖发票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位工号为“88305”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还没有这样的规定”。

 

  据悉,上海地区有奖发票的使用范围主要分布在本市娱乐、餐饮、家庭装饰等大众服务行业中。每张有奖发票均有两次
中奖
机会:一次是“刮开式”即开即中奖;一次是每月月末的电视摇奖。“刮开式”即开即中奖的奖金额度从最低5元至最高奖额1万元;“摇奖”的奖金额度从最低2万元至最高奖额50万元。
蔡燕兰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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