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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的考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 15:34 中国新闻周刊

  3月31日,中国至少660万“高收入人群”被要求如实申报自己上一年的个人收入。但截至本刊发稿前,进度仍然并不乐观。中国首次“收入申报”也是一场制度试验,对个人观念与当前制度都是一场冲击。细辨这一场历时3月的“考验期”,其间是什么在阻碍了中国人纳税?

  本刊记者/王寻 朱小雯

  2006年的中国的高收入人群——定义是在这一年税前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被要求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申报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违期者将受到处罚。

  曾经有过在美国多年的报税经验,在陆燕(化名)眼里,这次的申报还是相当简单的。“大部分人可能并不是每项都需要填写,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中彩票,也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租赁收入”,在一家著名

会计师事务所供职的陆燕说。

  截至3月15日,倒计时15天,国家税务总局向记者披露的数据是,全国已有近70万人进行了申报。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迄今的进度与我国高收入人群的实际的数字相差太远。据他所知,国家目前重点掌控的纳税人群就已经达到660万人。

  纳税人的犹疑期

  李华(化名)在一家日资企业工作,2007年1月就收到了公司财务部的通知,要求年所得超过12万的个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不过我不打算去,我平均每月拿到的工资也就9000多吧,尽管其他的年所得加起来肯定够了,但是反正他们也不知道。”

  3月5日,李华再次收到了公司财务部的电子邮件:“凡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请务必在本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逾期不申报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特别是工资、薪金收入已达12万元的,税务机关已掌握具体名单。”

  李华仍然直接把这封邮件丢到了“垃圾桶”里。在他看来,自己拿到薪水前,税务部门就已经扣缴了个税,自己也就不存在漏税的问题。“既然你已经扣了税,为什么还要我再申报呢?”

  与李华持有相同态度的人并不在少数。他们或者确实未准确了解申报规定,或者对税务部门是否如宣称的那样掌握自己全部收入心存怀疑。

  在这样的情境下,个税申报,一定程度也是纳税人与税务部门间的心理与智力较量。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副处长史小军称,从2003年开始,税务部门对于每一个已经扣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工资收入都是完整掌握的。这样,北京地税掌握年工资收入达到12万的个人,接近25万。

  但据一般的估计,税务部门所掌握的,并不是高收入人群的全部,25万人只是一个相当保守的数字。

  要让这25万人如期纳税,于北京税务部门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春节前,北京市平均每天申报人数不足千人。其中,网上申报系统开通的前两周,仅有3816人申报;而1月的下半月也不过有10475人进行申报。头一个月,完成了预计数字的1/18多一些。

  在此状况下,北京市地税部门专门筛选了22万名符合标准的纳税人,在春节后给他们逐人寄送了“致纳税人的一封信”,进行特别提醒。

  这些措施使得申报略见起色。但受春节假期的影响,整个2月也只不过完成了19549人的申报工作。在剩下的一个月里,至少还有20万人需要申报。

  申报冲刺

  眼看时间只剩下最后一个月,北京市地税局于3月7号开始布置,决定为200家高收入人群较为集中的企业开设绿色通道,税务人员上门集中受理申报。由主管税务机关配合单位召集达到标准的员工,就有关政策、具体申报事项进行现场辅导。

  史小军说,为了方便纳税人,今年允许由纳税人所在单位为其进行代理申报。截至目前,采用这种方式申报的比例接近30%。如果个人还有工资以外的收入不愿让单位知道的,可以单独向税务部门补充申报。

  张哲是北京市地税局金融街税务所的一名税收征管员,他所在的金融街辖区,云集了中国主要的金融机构总部和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平安保险等等。

  3月12日早上8点半,张哲来到金融街的一家著名银行“坐班”,为期一周。

  张哲说,“我所负责的这家企业,根据税务局的信息,年收入12万以上的达到了1600多人。照理说,这样的企业采用单位代申报的方式会比较方便,但是他们很多员工在外地或外国工作,还有各省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无法由本人来京达成申报协议,加上这家企业期望通过个人申报的形式真正提高员工的纳税人意识,所以就采取了个人申报的方式,而工作量也就相应加大了很多。”

  每天5点之后,张哲的工作并没有结束。他要在下班前拿到当天申报的最新数据,再交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核对统计,然后由张哲上报到税务所。通常他们会加班到晚上七八点。而这也是所里其他11名征管员,每天都要完成的任务。

  金融街税务所所长文竞告诉记者,根据市局提供的数据,金融街地区符合标准的纳税人有17992个,截至3月15日晚上共有15632人完成了个税申报,申报率达到了86.8%。

  而为这一高申报率做“幕后支持”的,是税务部门的数据库。文竞说,局里把年收入12万元人员的数据都发到税务所和企业,其中金融街辖区内50人以上的单位有53个,然后由税务人员两人一组,分成6组直接到企业上门。

  在绿色通道开通的第一天,北京市就有1万人进行了申报。而3月的头半个月,就有88411人进行个税申报,使得迄今申报总数也达到了122251人,接近预计数字的一半。

  但这也同时意味着,在最后15天,仍有10余万名北京纳税人需要申报,平均每天近万人。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怎样把握?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法律责任吗?

  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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