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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看重市场机会 两法合并波澜不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01:53 第一财经日报
陈达 中国美国商会主席詹姆斯·吉莫曼表示:“25%这个税率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是平等的,这个税率从我们看来是合理的。”中国欧盟商会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欧盟企业对两法合一表示欢迎,认为外商投资企业非常支持税收改革,也很欣赏中国政府创造更透明、更公正的法制环境的意愿。外资更看重中国的市场机会 一年前,民建中央的提案“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成为2006年“两会”的一号提案。提案认为,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时机已经成熟,实施两法合一已刻不容缓。 一年后,《企业所得税法》在人大表决通过,这标志着今后内资和外资企业将在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税收基础上展开竞争。 2006年,全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59.4万户,实际使用外资6919亿美元,2006年外资企业缴纳各类税款7950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量的21.12%。 为了吸引外资,中国曾一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包括税负在内的多种优惠措施,而目前商务部已经表示,在“十一五”期间,吸引外资将从行政引资、追求外资规模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资转变,地方政府要淡化引资规模的考核,通过引入技术含量、国内配套比例、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新增就业等综合指标,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吸收外资考核评价体系。外资准入的门槛已经提高,单纯从数量上吸引外资的战略已经变化。 另一方面,一些内资企业采取将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内的“返程投资”方式,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这扭曲了企业的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于是推出的时机成了两法合并的最关键问题,而25%的税率也是综合考虑到对内资企业减轻税负、外资企业少增加税负,同时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多位官员曾表示,新的税法公布时,对有关规定做进一步细化的相关细则,将与新税法同时实施。而在本次“两会”上,有政协委员表示,希望新的税法能够尽快出台,以便在实践中完善细节。 外资企业早有准备 财政部认为,两法合并后对外资企业来说,税负将略有上升,但由于对老企业采取了一定期限的过渡优惠措施,因此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大的影响。另外,国际经验表明,稳定的政治局面、发展良好的经济态势、广阔的市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法制环境和政府服务等,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因素,税收优惠只是一个方面,新税法的实施也不会对吸引外资产生大的影响。 从在华外资企业的角度看,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表示,两法合并对大型外资企业的冲击,可能会小一些,而对小型外资企业的冲击,可能会大一些。但总体而言,对外资的影响还是有限的。 从目前全世界的税率水平来看,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中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即将在中国推行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水平。 面对要接受25%税率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他们的反应又是怎样的呢?作为在华最大的两个外国企业组织,中国美国商会和中国欧盟商会分别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的专访。 中国美国商会主席詹姆斯·吉莫曼(James M. Zimmerman)表示:“25%这个税率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是平等的,这个税率从我们看来是合理的。”同时,中国欧盟商会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欧盟企业对两法合一表示欢迎,认为外商投资企业非常支持税收改革,也很欣赏中国政府创造更透明、更公正的法制环境的意愿。 在吉莫曼看来,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外商进入中国,最看重的是中国的市场而非税收等优惠政策。“总的来说,这些企业进入中国主要是因为这里的市场,他们看到的是市场机会,而税率、税收上的优惠政策等只是他们关注的一部分而已,他们来到中国的原因是中国对外国企业开放,这里有机会。另外还有不同的理由会被考虑进去。”他说道。 事实上,许多大型外资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已经预测到了中国所得税合并是大势所趋。金伯生此前接受采访时谈到,外资企业其实已经做好了心理上和战略上的调整,已经在做一些准备工作。如果新税法出台的时间迟迟不能确定,反而不利于这些外资企业制定经营战略,特别是一些大型外资企业,其经营战略往往做的是5年甚至10年规划。 “许多外资企业在考虑他们得到的税收待遇的时候,25%的税率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一个很高的税率),税收的负担可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吉莫曼说,“企业的收入取决于很多方面,增加市场准入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市场准入增加了,收入自然会增加。在投资的时候税率需要被考虑进去,在销售产品的时候,税收是可以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但是市场准入很重要,因为市场机会增加,就有更多机会赚钱,那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在谈到给予老企业的五年过渡期时,吉莫曼认为,这五年过渡期够不够用,主要是看他们在中国进行哪种类型的投资,并且享受到什么样的优惠待遇。五年也许够用,也许不够,主要还是看投资者自己。 FDI与两法合并的“互动” 在实施《企业所得税法》之后,外资进入中国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中国欧盟商会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劲发展,我们认为新的税法对欧盟企业未来的战略只会带来最小限度的影响。”而在中国美国商会方面,吉莫曼说:“我不觉得这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为这里的市场是开放的。但是随着税收政策变化,还有更多的问题和挑战要被关注,企业要做分析来决定该运用怎样的税收策略,我不觉得这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美国对华的FDI。影响最大的是中国的市场机会。” 今年“两会”,民建中央又提交了关于外资的提案:《民建中央关于全面提高我国利用外资工作质量的提案》,外商投资的区域不平衡、行业分布不够合理、一些项目质量不高、缺乏利用外资的风险控制机制等问题被一一提出。 参与提案撰写的民建中央调研部李晔鸿处长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在我们调研的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里,我们发现99%以上是外资企业,即便是中外合资的,外商也占控制地位。另外,外资现在在国内许多行业,不管是尖端行业还是低端行业都已经处于非常强势的地位了。” 李晔鸿认为,吸引外资不能太功利主义,要考虑国家利益,现在该是调整的时候了,而两法合并是重要的一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上周在“两会”上对《企业所得税法》作说明时曾表示,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将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在产业方面,民建中央在此次提案的报送材料中表示,在利用外资过程中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部分项目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有所偏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较为薄弱。一些发达国家在其国内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的、精巧的、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却把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产业通过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直接投资转移到我国,使我国在人均土地、水、矿产品资源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了资源环境的压力。 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提出,将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中国欧盟商会认为,随着高科技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增长,将会有更多的外资进入到中国的高科技产业,但这一发展不只是优惠的税收政策所致。吉莫曼也说道:“我认为这一优惠政策不会改变一些公司的战略,那些在中国进行高科技产业或者与高科技相关产业投资的外国企业适用15%的税率,他们会到中国开拓这里的市场,但是它们进入中国市场的理由很多,并不仅仅是由于15%的税率,还由于这里的市场机会。” 有专家预测,随着《企业所得税法》的通过,今年将会有一系列引导FDI调整的政策和法规出台。 “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会在产业上作出调整,而区域方面则期待外资的梯度转移。目前光靠两法合并是非常有限的,现在调整外资的时候更需要差别化的政策以及其他配套政策。”李晔鸿说。 而今年民建中央在提案中提出,希望制定体现差异性利用外资的区域政策,应将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利用外资的区域政策重点。同时在局部上对外资实行差异性激励政策,制定区域差异、行业差异、效益差异等不同的激励政策,对外资进行引导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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