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北京高收入者月底前不报个税将受罚最高可罚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01:5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 贺文华)为了加快本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税的进度,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昨天表示,纳税人如果个人整理的收入信息不完整,但已经达到12万元,您可以先进行申报,今后再确认的其他收入信息可进行补充申报。北京地税还表示,任职单位在代理员工申报中,也可以采取分项代理、分期申报的方法。

  王纪平透露,截至3月5日,北京市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自行申报人数已达48588人,累计申报税款金额28.5亿元,补税金额53万元。特别是春节长假过后,申报人数呈加速增长趋势,节后每天有两三千人申报,不少纳税人在星期日申报。北京自行申报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广东省。

  据保守估计,本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有约25万人,市地税局已经寄出了22万多封纳税申报提示信。为了提高申报率,避免纳税人逾期不报受罚,市地税局称将依照“高度保密,方便申报”的工作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申报:一是推动任职单位为本单位员工代理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任职单位的财务部门应积极主动为其员工进行代理申报。这样做不仅提高员工的税法遵从度,也能维护企业形象。二是任职单位在代理员工申报工作中,可以采取分项代理、分期申报的方法进行。针对任职单位只掌握纳税人工薪性收入的情况,员工个人将工薪收入委托扣缴单位代为申报后,其他性质的收入还可以自己通过登录北京地税局网站( www.tax861.gov.cn )、邮寄或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补充申报,保证了个人收入信息的完整性和私密性。三是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个人应对2006年个人收入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整理,如发现未足额缴纳税款的情况,可以先补交税款,再进行年度自行申报。

  在3月31日申报期结束前补税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处罚。

  而对于在3月31日前仍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的,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进行约谈、发通知催报,并将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处罚。即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市地税局个税管理处处长刘安乐提醒,由于在接下来的20多天里将有20万人进行集中申报,因此纳税人选择网上申报时,为节省时间,避免网络拥堵,在1至10日的每月征期中,可以考虑避开高峰时段,选择中午或下班时间申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