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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雄:你也有权合理避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02:5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李国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中国税务部及企业咨询部合伙人。自1993年起积极参予事务所于国内之发展,为其客户提供企业咨询服务。李先生对中国税务有丰富经验,曾代表安永的客户在中国与当地税务当局进行协商并成功取得税务优惠,责为各行业提供税务及有关方面的咨询服务及意见,其中包括制造、银行及财务、物业投资及发展、保险、电子、纺织、工程及零售业等。他拥有28年之税务经验。在加入安永税务部工作之前,曾在香港税务局任职评税主任,取得丰富的香港税务经验,更曾赴澳洲累积两年之国际会计经验。和各国税务机关打了几十年交道,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国雄无疑是税务方面的“活字典”。面对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办法》,李国雄坦然自若地笑道:“上海地税机关已经要求各个外资企业人事部代表员工申报了,不过据我所知,迄今为止还有很多公司未及时申报呢。”接着,这位澳洲会计师公会上海委员会会长向记者讲述了新会计准则下的避税新思路。他说,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有权争取“合理避税”,正确一点说,是税务筹划。 □周刊记者 张若斌 作为一名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李国雄现在还担任澳洲会计师公会上海委员会的会长,此前他也曾担任澳洲会计师公会北京代表处的执行副会长,亦于2001/2002年度出任澳洲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会长一职。 没有必要耻谈避税 事实上,在中国企业界,“避税”一直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字眼。其实,在世界其他各地,避税是个极其正常的名字,所谓的税务筹划师也及其正大光明。作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国雄向中国企业建议:“在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进程中,企业应留意各个税种将要发生的变化。既可向税务部门咨询,得到一些原则性的指示,也可以聘请税务顾问,提前做出税务筹划。” 李国雄曾在安永(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了14年,之前,他就职于香港税务局。7年前,他从香港来到内地,希望能更多地为内地企业提供税务方面的咨询。“尽管安永很看好中国内地税务服务这个市场,但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客户更多集中在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很少会请专业人员进行税务计划,而进行税务筹划的企业更少。理由在于,目前主要的两类税种,一是所得税类,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另一是流转税类,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中国现行流转税以增值税为主,除某些特殊货物外,基本实行17%的单一比例税率,所以很难有税务筹划空间。税务筹划主要针对所得税类。存在避税空间的企业,其经营活动往往在两个不同的税务地区,这两个地区税务法规不同,适用的税率也有差异。如果某个企业的交易局限在单一税务范围内,比如只是在中国,税务筹划会很困难。这也就是为什么目前我们的客户多为外企的原因。”不过,情况正在起变化,随着内外税的并轨,在25%的统一税率下,很多地方性法规所出让的税务优惠是否取消,将成为一个相当具有操作性的领域。显然,此间的机会会很多。 对于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办法》,李国雄表示:这是一项国际通行的原则,相信会催生很多以个人客户为主的税务筹划师,这对整个会计业是个利好消息。“当然,安永无意于这项业务,毕竟除非亿万富豪,很少有人请得起‘四大’来做个人税务筹划。”他笑道。 合理合法筹划税务 今年1月,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首次在中国实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以上都必须申报,其中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22日,全国超过4.2万人进行另外申报。不过,由于无法确定究竟有多少人达到了申报线,目前很难判断最终申报情况是否理想。与此相对的,民间却传出了很多“避税”的土办法:例如针对股票盈利所得税,把个人的股票和资金分散到亲朋好友的账户上;针对房产增值税,则是亲友之间房产对敲,把房价先行炒高,以后高价买出,账面上显示的却是平价…… 对此, 李国雄表示,这些都不是避税的正途。毕竟,无论是股票还是房产,若以非市场均衡价格转移,税务局是有权核查的,一旦发现人为操纵价格,则可将此价格视为无效,再以公允价格进行征税。因此,他不会建议任何一个客户进行这样的操作。当然,税务局的查处力度也很重要。 避税逃税不可混谈 关于避税于逃税之间的微妙差异,李国雄强调,任何提供专业税务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都不是魔术师,肯定不可能在客户某项交易完成后,还能帮助客户避税。也就是说,税务咨询只能是事前的,交易完成后所谓的税务筹划,往往是逃税。合理避税的意义在于仍然让企业守着法律的底线。事实上,任何一项税务筹划,客观上都会造成纳税人少纳税。本质上,税务筹划一方面给企业带来了收益,同时也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收入。 税务机关的职责是确保国家征收企业和个人应缴的税赋。如何根据相关税法裁定应缴税赋,在内地经营的内外资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冲突时有发生。但在香港地区以及其他许多国家,有一种制度安排可以比较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就是“advance tax ruling,即预约税务指示,这在某些国家的税收法规里明确写出,纳税人可以选择这种方式预先得知他们的最终税赋。”纳税人详细陈述所有交易事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给出特定的税务意见(ruling)。此后,纳税人进行相关的交易行为后,可以准确地知道企业的税务责任,但如果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蓄意隐瞒关键信息,税务机关有权调整纳税事项。当然,这种预约税务指示,税务机关要收费,因为占用了政府资源。 由于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审查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而中国目前没有类似的机构,所以中国税收法律里还没有这一制度。目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需申报其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和相关个人基础信息。但是,税务机关并没有提醒或预告义务。 想和税务机关打官司 在中国这些年,李国雄有一个“理想”,便是和中国的税务机关打一场官司。他举了香港著名会计师容永道的案例,当时容永道向一家慈善机构捐助了数万港元,并获赠两张首映礼的门票。事后,容永道把这笔钱列支为抵税款项。岂料此举引起了香港税务局的异议。该局认为,此笔捐赠与有价票证相关,因此不能列支为抵税捐款。遂引发了著名的“容永道VS税务局”的官司。最后容永道虽然败诉,此案例却被所有税法学生所传诵,抵税捐款收受任何利益的观念也一举确立。李国雄笑道:“所以说,我也希望能与中国的税务机关打一场小小的官司,胜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加强国人的纳税与避税的意识。” 而“四大”的工作之繁忙,人所共知,李国雄作为合伙人,计划之密集更是可想而知,不过作为澳洲会计师公会的上海委员会会长,他必须承担一个义务便是每年抽出40小时的时间,来辅导协会里的初级会员。 作为全球第六大会计专业团体,澳洲会计师公会目前在全球拥有10万名会员。李国雄表示,作为特别注重实践经验的职业,会计师之间的沟通十分必要。因而,从公会成立至今,CPD计划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曾有会员开玩笑地表示,公会对CPD项目的监管可谓相当严格,3年120小时的学习时间,要提供证明和学习笔记,偷不得半点懒,比党员过组织生活都严格。作为资深专业人士,李国雄的会员义务,就是担当初级会员的导师(Mentor)。对于初级会员来说,公会提供的导师计划可以帮助他们累积3年有关财务、会计和商务咨询的工作经验,并得到相关的专业技能。对于导师来说,也能整理思路、升华理论、顺便发掘可塑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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