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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红利高收入者不申报将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 11:42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黄玉迎) 丰台地税局昨天在全市率先为“高收入”扎堆企业——新华人寿保险公司300多名年收入达12万元的员工上门办理了个税自行申报。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局上门为“高收入”扎堆企业员工集中办理自行申报的服务将会在全市推广,而对于吃利息、拿分红等看似隐秘的年收入12万元个人,也都需要进行个税自行申报。

  在银行有巨额存款、靠吃利息获得高收入的个人,还有靠持股获得高额股息、红利的股东,虽然获得收入的渠道比起工薪族来说显得比较“隐秘”,但仍然是地税局能够掌握的高收入人群。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对于利息“高收入”,地税部门可以通过协调金融部门予以查证;股东通过持股获得的“高收入”股息、红利,地税部门也可以通过上市公司年报、证券公司等渠道掌握信息。如果利息族、“大股东”不按规定进行自行申报,将被处以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虽然

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已经开始,但是作为该申报的人,我还是有些茫然,特别是对各项收入的算法一头雾水。”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李小姐说,有税务人员现场辅导,自己申报起来就塌实多了。丰台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丰台区内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个人超过单位总人数10%的企业,都将享受税务局上门为企业的高收入员工个税自行申报现场办公,并为其申报答疑解惑。这样的“高收入”扎堆企业在丰台有160多家,涉及高收入个人7000多名。

  目前,本市有30个以上年收入12万元个人的各类企业1500个,有1名以上年收入12万元个人的企业则多达1.6万家。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负责人表示,全市推广税务局上门办理“高收入”扎堆企业个人个税自行申报服务时,将依各区县企业的实际情况设定上门“标准”,并尊重个人的意愿进行集中或单独办理。这将为单位财务不愿代理申报的“高收入”个人带来极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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