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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税解答市民对纳税操作上存在怀疑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0:58 信息时报

  下月完成网上报税软件开发

  从此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可通过网络而避免到征收大厅排队报税

  下周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申报纳税将开始。但是目前仍然有许多市民对于纳税操作上存在着怀疑,为了方便高收入者纳税人更加详细地了解申报中的问题,省地税
昨日就相关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问:《办法》出台后,广东采取了哪些措施?其操作性在哪?

  答:针对我省高收入者数量较多的情况,为便于高收入者履行税法赋予的自行纳税申报义务,避免征收大厅排队申报的拥挤现象,经研究,确定自行纳税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为主,辅以邮寄申报和门前申报的方式。目前正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开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网上申报系统,可望在2007年1月中旬完成软件的开发,届时纳税人就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纳税申报。

  问:当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数额上产生分歧时,怎样解决?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办法(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操作中,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如何开展相关的税收救济?

  答:根据税收征收相关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贯彻《办法》过程中,受理纳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按照规定办理税款的征、补、退、抵手续,为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

  问:补缴税款是否要缴纳滞纳金,比例是多少?

  答: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是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税务机关将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要求纳税人补税,但不收滞纳金。

  问:申报后多长的时间内可结清税款,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补税、退税?

  答: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税手续,结清税款;涉及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退税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手续,结清税款。

  目前,补税方式主要有缴款书缴款、持卡缴款、支票缴款、ETS实时扣缴税款和其他缴款方式;纳税人多缴税款经税务、财政等部门审批后,由国库办理退付手续,退税方式视纳税人申报方式而有所不同,自行申报纳税人多缴税款由国库划转到纳税人账户;采取扣缴方式纳税人多缴税款由国库退至扣缴义务人账户,由扣缴义务人转交纳税人。时报记者 李杉 通讯员 赵永清 郑茵茵

  相关新闻 纳税人委托申报须签协议

  从明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自行向各区(市)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者昨日获悉,市地税局制定了有关业务操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自行申报的方式及委托申报的相关规定,与退税、抵税等具体事项,纳税人在委托申报时必须签订协议或合同。

  市地税局强调,委托他人申报的纳税人应履行告知义务,即纳税人在签定委托申报协议(合同)时,应将其纳税年度内所有应税所得项目、所得额、税额等,告知受托人,由受托人将其各项所得合并后进行申报。受托的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附报委托协议(合同)。

  (时报记者 李杉 通讯员 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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