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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炒股盈利暂不征个人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08:3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市地税局明确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细节,用人单位可代为报送个税申报表

  炒股盈利暂不征个人所得税

  【本报讯】(记者王欣)“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究竟该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深圳市地税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中的有关细节。市地税局负责人表示,在申报方式上,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送纳税人填写签名的《纳税申报表》;对于广大市民关注的炒股所得的申报问题,根据国家规定,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在年终时必须依法申报。

  炒股所得以盈亏相抵后正数计算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于需要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人新增了两种情况:“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有11项所得应该包括在“年所得”的范围中,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务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对于众所关注的炒股所得,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股票转让所得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在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中,则必须申报。而且是在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卖掉时才计算股票转让所得。

  与此相关的,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算方式,目前投资者从国内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分红收入,是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上市公司代为扣缴。而一般公司的股息红利,则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内容均属于自行申报中需要填报的内容。

  用人单位可代为报送申报表

  深圳市地税局表示,由于2006年是按照新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第一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在申报时不用提供相关凭证,只需要领取一张纳税申报表,如实填报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纳税申报表可以到各区地税局的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也可以直接从地税局网站上免费下载。由于市地税系统的征管软件正在进行升级整合,原有软件系统的容量不能应付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工作,因此,目前还不能提供网上申报服务。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该局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由用人单位(扣缴义务人)代为报送雇员(纳税人)填写签名的《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还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代理费用由纳税人与中介机构自行商定,税务部门不作规定。

  申报方式上,纳税人既可以直接到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也可使用市地税局印制的专邮信封进行邮寄申报。

  卖房所得也要申报

  对于各项所得的计算方式,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在有关办法中进行了一一明确。

  其中,财产转让所得,包括个人转让房屋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对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年所得。但深圳市地税局表示,我市目前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范围十分有限。

  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方式,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

  例如:2006年,某纳税人全年取得工资收入144000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了“三费一金”14000元,单位也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费一金”28000元,则该纳税人应申报的年所得为153000元,具体计算过程是:工资收入144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28000元(未计入个人工资收入)不需计入年所得,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元可以从工资收入中剔除。

  在当前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如果纳税人没能如实申报,税务机关有什么监控措施吗?

  市地税局表示,如果纳税人不如实申报,并被确定为偷税,税务机关不仅要追缴税款、滞纳金,而且将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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