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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1月1日起杭州房屋出租将实施强制备案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04:51 浙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高丽敏) 从2007年1月1日起,杭州房屋出租将实施强制备案,房东必须缴纳房屋租赁税了。记者从金丰易居等杭州房产中介公司了解到,不少房东纷纷举起“净价”牌,欲将增加的税金这部分支出由房客承担,变相涨起了房租。 租住在城西翠苑一区的张小姐最近接到了房东的电话,下月起要把1200元的房租上调150元,否则就要另租别人了。到相关的房产中介了解后她发现,这一带房屋涨价的不止她这一家。“最近是有不少房东打来电话,要求把挂牌出租房的租金改为净价,租赁税金由房客负担。”金丰易居市场营销部经理龚芸芸说。21世纪不动产等其他房产中介公司也有类似情况。 龚芸芸介绍说,按目前的税收标准,一套租金2000元的住房,要交4%的房产税,0.1%的印花税,10%的个人所得税,总计税金193.8元,一年折合下来要多交2000多元的税金。商铺由于租金较高,应承担的税金更高,年租金为7、8万元的商铺算起来要交1万多元的税金。对于多交的这一笔钱,杭州不少房东选择了“净租金”,不管税费多少,均由房客承担。 据了解,今年10月31日杭州市政府通过了《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规定》明确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据了解,原来房屋租赁市场备案多为自发行为,自觉缴纳租赁税者不多。《规定》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收税难的问题。 对于上扬的租金,房产中介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可能会有影响,促使租房者转向城乡结合部等租金较低的区域流动,但总体应该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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