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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仍可免契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9:06 每日经济新闻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无偿赠与的减免税提出了严格要求。有法律人士根据该《通知》作出解释:今后不论是否法定继承人,其受赠的房产都要征收契税,征收额度为赠与房屋市场价的3%。

  昨日本市房地产税法方面的专家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刘福元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上述解释并不正确,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仍可减免契税。

  据他介绍,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9月份公布的这项《通知》的初衷是为了打击部分个人为了偷逃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通过“假赠予”方式,转让个人房产,而出台的一项政策。其中,所提及的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要交契税;受赠予人士,要交纳3%的房屋契税;早先就有国家税务总局的行政规章规定。此前税务总局所作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可免予征收税率的相关文件规定,并没有因为该《通知》的发布,而发生任何改变。因此,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仍可免予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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