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个税管理 分享和谐社会福利盛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13:26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程瑞华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在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申报年收入等相关个人基础信息。此举意义何在?财政部科研所的李全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这不仅仅有效地增加了政府的可支配财力,更有利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公平与效率均衡中的帕累托最优。而个税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则是达到这个目标的有力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下发的申报办法,正是对年初我国个税体制改革的一个有效补充,目的是让各阶层人士共同分享和谐社会发展的福利制度。

  众所周知,

个人所得税在全球范围内征收比较普遍,也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在美国,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收入规定和征收所得税,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逐步提高税率,以此来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交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的最重要来源。法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也是高额累进制,即收入高的人多交税,收入少的人少交税,并按家庭征收,根据经济状况和子女多少不同,每个家庭所交纳的所得税均不同。

  目前,我国的个税管理体制仍处于改革进程中,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规范也正在制订过程中。此次申报办法的推出,无疑是对原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在尊重纳税人权利的基础上也有效顾及了国家的征税权,做到了纳税权和征税权间的平衡和协调。李全认为,根据个税的公平原则,纳税人承受的税收负担应与纳税人获得的政府公共服务相对应,但又要维护社会成员在合法、平等的条件下按要素分配所产生的收入差别,最终实现社会收入分配的均等化,促进社会的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基尼系数在0.4以上,收入差距比较大,市场机制尚不够完善,社会上已经存在的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带有一定的不公平性,这有可能影响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和心理状态,从而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这种针对高收入阶层个税申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

  我们看到,申报办法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的五种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显而易见,在制度的完善方面,随着申报办法的贯彻落实,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面的扩大,将有效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明确其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申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可以确定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使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更有针对性,有效发现涉税疑点和个人少缴、漏缴税款问题;同时还为以后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李全对申报办法给予了这样的评价。

  那么,申报办法有没有可操作性?李全认为,从实施细则来看,自行申报完全是本着“方便纳税人、调节高收入、便于税收征管、突出管理重点”的原则。首先,将年收入所得12万元以上定义为高收入,显然是加强了对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纳税监管。从征收可能性来看,国税总局所确定规摸较大的私营企业主等9类高收入者,以及电信等十类高收入行业,理论上尚不存在征收的经济障碍;其次,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既可以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如网上申报)、邮寄申报方式,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同时规定,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此外,受理纳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按照规定办理税款的征、补、退、抵手续,为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这也提高了纳税人的申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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