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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达12万 须自行申报个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11:44 南方都市报
需填写应纳税额、已缴税额和应补税额等,逾期不报可罚一万 本报讯 从明年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5种情形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者收入的调节力度。对于已经依法纳税的高收入者来说,自行申报只是个形式,并未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五类人要主动申报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昨日发布消息和《办法》详细内容。《办法》明确以下五种情形须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五类人受到影响。 这五类人要申报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和应补(退)税额等。其纳税申报方式,由单向的代扣代缴,变为代扣代缴和自行纳税申报相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经依法纳税的高收入者来说,自行申报只是个形式,并未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申报目的主要是“教化和引导”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出台《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有利于为下一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对于新规,多位专家皆认为,目前要求高收入者个税申报最主要还是“教化和引导的意义”。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凤春对中国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表示欢迎。杨凤春说,自行纳税申报在现代国家是很普通的做法,中国正在向现代法制国家转轨的过程中,建立这个制度是一个进步。在纳税观念还比较淡薄的中国一下子建立完整的申报制度还不容易。 曾参与了《办法》起草的北大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按照法律,公民有收入就要进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了12万元的强制申报起点,使税务部门有一个查询依据,“只要依法纳税,对纳税人没有影响”。 新规细则 1何时申报个税?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从2006年1月1日实施。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2006年度纳税申报的申报期,也是去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按修订后的税法规定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年。 2交过税了还要报?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若不明确个人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3要申报哪些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时,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 根据《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4不按时申报会怎样? 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这些行为属于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另外,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5从两处拿工钱去哪里报? 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七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应报送《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申报时,纳税人应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模拟账目,看看哪些钱不算年所得 210900元-57900元=153000元 1全年收入 1.假设一年下来,你入袋了210900元。 年收入细目:工资收入144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28000元 2免税额度 2.按《办法》规定,可剔除掉57900元。 免税细目:收入-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28000元 3年所得额 3.年所得额超过12万,明年1-3月你得主动去申报。 哪些钱应算入年所得 “年所得”为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须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1项应税所得之合: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这些钱可以不算在内 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 市民声音 管死工薪族 管不住真有钱人 高收入者收入仍难监管 有市民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办法》只能管住工薪阶层,而让真正的高收入者逃离税务部门的监控。“国家公布的数据显示,个人所得税收入基本上是靠工薪收入贡献的,显示大部分高收入人士的个税没有足额缴纳。此次出台的《办法》也没有改变真正高收入者偷税漏税的情况。这太不公平了。” 对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凤春等税务专家认为,想摸清高收入者的收入,本身就是一个难题,对一些非工资收入或资本收入,如演员走穴所得酬劳等,监控难度还是比较大的。由于收入的隐蔽性强,判定谁是高收入者时,肯定会有疏漏。 据了解,广州市亦从2002年开始,要求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但是效果不理想。大部分的纳税人都没有按规定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仅靠税务一家,很难对所有高收入个人和行业进行监管。从制度设计来看,个人所得税的全面扣缴依赖于企业对个人收入状况的真实上报。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或者个人对自身收入更倾向于隐瞒,实施操作的难度不小。 中央财大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税收专家刘桓建议,加快建设纳税人编码制度,让身份证同时成为个人的税务编码卡。每个纳税人只有一个编码,他从事各种活动的收入(如不动产获得的收益、继承遗产的收益、银行利息收入、工资薪金收入等)都必须填写该代码。这些信息最终将从各部门(福利部门、银行、海关、公司、企业雇主等处)汇集到税务部门。这样可有效地控制和审核个人的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就算高收入? 不少受访市民表示,年收入超过12万,平均月收入过万,就属于高收入人群?这个标准对于广州、深圳、上海、北京等城市而言,标准定得比较低。 “在广州,月入过万的人很多。而且在广深等地月收入过万,生活水平未必高。现在广州的房子1平方米都要七八千,即使月收入过万元,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也要十多年。”IT业的刘小姐说。很多市民都表示,不但高收入的标准全国“一刀切”并不合理,而且高收入标准中没有考虑到家庭人数不一负担不一的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表示,税务总局设置年收入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门槛是比较合适的。从国内目前工薪劳动者收入水平来看,12万元是较高收入水平,与北京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346元比,达到了4倍多的水平,“高收入者的纳税义务就应该比其他人更大一些”。 北大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曾参与了《办法》的起草。“12万元是国务院规定数字,税务总局只是根据国务院的《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刘剑文说,在专家讨论中,也有专家认为12万元的申报标准在一些发达地区如上海广州可能有点低,但他认为,综合考虑到全国各地的收入水平12万元还是一个合理的标准。 采写:本报记者 罗斯丁 虞伟 商琦 实习生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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