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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假赠与避税行不通了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02:2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帅斌彬 实习生 徐佳丽 本报讯 “一套70万元的房子,如果购房不满5年就出售,需要交各种税费约7万元,而如果买卖双方办成‘假赠与’的形式,就能少缴税4万多元。”今后这种避税手段将行不通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专门出台文件打击“假赠与”。记者昨日从省地税获悉,今后无偿赠房将进一步规范。而业内分析,个人转让受赠房产将缴20%税费,会让“假赠与真买卖”的行为受到限制。 无偿赠与也收税 目前,省内各地都出现了一个“赠与房屋急剧增加”的怪现象: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却一起跑到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手续。 昨日,省地税人士介绍说,国税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下发到该局,文件正在转发实施中。文件首次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加以区分。 “因为后一种无偿赠与容易被投机分子利用,所以这次也对该类受赠人做了更多的限制。”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赠与房”再转让 30万得多缴税5万 省地税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市民用”假赠与“方式逃税,再次出手时,需要多缴个人所得税,是得不偿失。举例来说,一套30万元的房子就要比正常出售多缴5万元的个税。”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文件规定,受赠与房产再次转让时,按20%的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还包括5.5%的营业税和契税等,总税率约28%,是正常二手房税率的3倍还多。 提醒: 假赠与风险不小 “以假赠与方式办理过户可以省去一定的费用,但交易双方若以假赠与的方式进行交易,将会存在较大的风险。”福建合立律所的赖纲超律师告诉记者。 他同时算了一笔账,一套不满5年的50万元房产,如果按照正常的买卖交易,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和附加税、1%的个人所得税和2%的契税,这些税费共需42500元;如果是赠与,虽然免交了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契税却要交4%,还要2%的公证费,少交的费用也就只有12500元。但如果房子质量等方面出现问题,按规定,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那买房人到时候就是自找麻烦,可能会吃更大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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