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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广州暂未全额征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09:36 金羊网-新快报
房屋继承广州暂未全额征税 新快报讯(记者 黄颖 见习记者 李杰)记者昨日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办证窗口咨询后发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暂未在广州执行,目前办理房屋继承的市民仍可免征契税,具体执行新政策的时间尚未定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通知》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权属时,将按该房屋市场价的3%征收契税。 尚未收到正式通知 记者在珠江新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57号契税征收窗口咨询该房屋继承全额征收契税的情况。该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暂未接到通知,所以目前仍然执行旧规定,即对办理房屋继承的仍然免征契税,至于新政策什么时候执行则还没有时间表。 汇瀚按揭客户服务经理梁穗妍也表示,公司已经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通知》已送达广州市相关部门,但目前仍有一个执行的过渡期。 由于《通知》在上周六才公布,昨日仅是消息公布后的首个工作日,因此到交易中心咨询的市民并不多。 有关工作人员还表示,现在即时办理房屋继承,是否能免征税还要看办证的速度。因为办理房屋继承首先要办理继承公证书,该手续办证时间至少需要三周时间。如果《通知》在三周后才执行,房屋继承办证市民有可能免交契税,否则也同样要交房屋市场价的3%的契税。 新政策市民怨言大 记者采访时发现,很多市民对该项新政策的实施感到不满。一直住在荔湾老房子的洪先生说:“我们家庭四口收入不高,住的是父亲的老房子,但如果以后老人家去世了,我要继续住我的老房子就要交几千元的契税,对家庭是一项很大的负担啊。” 市民李先生也表示:“国家实施《通知》原意是防止买卖房屋的市民通过房屋赠与的办法来避税,可是继承的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是直系亲属之间的继承,又不涉及买卖房屋的避税问题,那为什么还要征收房屋继承的契税呢?” 不少市民建议,对于合法的房屋继承,还是要免征契税,只是对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赠与才征收房屋契税,以减轻市民的负担。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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