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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新计税价下月执行 近期出现集中过户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13:11 法制晚报

  近一周内 房介公司签单量增多 地税局办税业务增一成 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得知

  二手房新计税价 下月执行

  除了契税 还涉及营业税、个税 特殊二手商品房影响大 最多要比现在多交2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焱)根据市地税局下发的有关通知,自10月1日起,京城的二手房交易将依据新的最低计税价。该政策实行后部分二手房的交易成本将增加,二手房市由此在近期再现集中过户现象。

  今日上午,记者从中大恒基、链家、信一天等房产经纪公司了解到,这一政策确实将在下月开始执行。最近的一周内,房介公司的客户签单量明显增多,日签单量较以往增加了近二成,且增多的签单客户大多希望在下月前以低合同价过户。

  记者另从多个房介公司权证人员处了解到的情况是,近一周各地税局办理过户涉税手续人数也在增多,较以往增加10%左右。

  “链家”市场总监金育松等多位房产专家认为,在本月的最后几天内,集中过户量还会继续增多,同比增长将在3倍以上。

  记者了解到,新计税价和旧指导价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将“特殊二手

商品房”单列出来,这样的房子按照前后两种计税标准交纳的税款相差较多,其中受影响明显的是多、高层特殊二手商品房,最多能比目前计税价多交2万元。

  以金融街的中海凯旋一套130平方米的二手商品房为例。旧的指导价格是7269元/平方米,据此所要交纳的

契税是14174.55元。新的计税价是13268元/平方米,如果以此作为纳税基数,且不考虑楼层等修正系数,所要交纳的契税是25872.6元,买卖双方所要交纳的契税将多出1万多元。这只是契税部分,而营业税、个税也会让交易成本增加。

  政策背景

  最低计税价政策7月发布

  7月10日,市地税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通知》,其中规定:10月1日起,对于二手房交易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应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中的成交价格为依据。

  同时指出,成交价格低于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手房,均以此最低计税价作为核定征收税款的基数。200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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