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查询:

税务系统全面推进办税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1:49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陈黛 发自北京

  今后凡是税务机关办理的相关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公开。

  这是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贺邦靖,日前在全国税务系统部分省市办税公开工作座谈会上表示的。

  贺邦靖认为,政务公开必须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即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完整,真实可信,杜绝假公开、虚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参与、监督,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对于公开的方式,贺邦靖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突出重点内容,真正把纳税人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结果予以公开。“要简便、实用、快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公开,让群众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行得具体。”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宋兰表示:“办税公开的范围要与税收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凡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凡涉及部分人和事的,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据了解,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办税公开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网站、短信平台等服务载体的功能,完善纳税服务网络体系和纳税服务规范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