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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出口退税调整尚无时间表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何鹏 就在有消息人士表示出口退税政策将于近期大幅调整的时候,税务总局昨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就出口退税问题的答记者问,但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负责人表示,此举并不意味着出口退税将有大动作。 一段时间以来,出于宏观调控与调整产业结构的考虑,相当一部分专家建议调低出口退税率。媒体报道,有关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政策已由发改委、税务总局制定,出台只是时间问题。 有传闻称,此次出 口退税率调整涉及轻工、纺织、冶金、钢铁、机械等多个行业。纺织业出口退税率可能将从13%下降到11%,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其他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行业的退税率将整体下调约2个百分点。 崔俊慧在谈话中指出了出口退税的政策依据,以及现行政策在程序上的新变化。 在谈及对企业实物投资的退税政策时表示,他表示,鼓励企业“走出去”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支持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对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设备及零部件实行退税政策,是支持“走出去”战略相关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鼓励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的具体措施之一,具有重要意义。 至于此举是否意味着高层在为即将开始的出口退税新政策“吹风”,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回答仅仅是应邀就今年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中的有关问题作出的解答,并没有其他特别目的,目前也没有接到有关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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