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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物业税势在必行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5: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开征物业税势在必行 证券时报记者郑晓波 本报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日撰写的一份报告指出,调控房地产市场,除了运用行政审批手段和贷款调控手段外,还应当使用税收手段。他表示,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势在必行,其总体思路为:取消不合理收费,开征统一的物业税。 这份名为《调控房地产市场规范地方政府事权与行为》的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存在“两个双轨制、一个不规范”,即内外资、城乡两套税制及收费项目繁多、规范程度低,不利于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对此,贾康认为,应当对目前的税费体制进行改革,理顺税制,简化税种,减少住宅建设与经营中的税费负担,降低开发建设、经营环节的税负,适当提高使用和占有环节的税收负担。概言之,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应取消不合理收费,开征统一的物业税。 报告指出,与土地开发相关的“批租”、“使用权转让”收入,是近年来地方政府实际可用财力的重要来源。贾康直言,地方财政是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动因。报告表示,物业税是一种持续的常规性财政收入流,能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的基础,因此可以看作是切断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并为地方财政收入提供稳定来源的手段,并应当逐步把物业税培育、发展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 报告同时指出,应该从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上把握房地产税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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