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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闹分歧 内外资企业税率统一无望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9:5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唐松风 “8月份上人大常委会审议已经没有可能。”财政部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贾康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 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税率为核心内容的《企业所得税法》已列入本年度立法计划。早在今年4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副司长王裕康在广州对记者表示:“两税合一将在5月份提交国务院讨论,8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然后明年春天上全国人大审议,最早2008年将能实施。” 但目前看来,这个说法显然已经没有可能。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案室主任俞光远表示:“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要在审议前一个月提交。但目前仍没有收到草案。8月审议已经没有可能。” 国家税总和财政部认为财政收入减收不能受太大影响,建议税率在24%左右,而商务部则要求外资税率不能调高,如果合并应定为15%。“相关部门因为部门利益消极对待两税合一立法,以致这次审议被无限期推迟了。”俞光远主任表示。 商务部:外资税率绝不能升 商务部研究院的研究员梅新育博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直接利用外资已经趋缓,直接利用外资数量为284亿美元,同比下降了0.5%。而且中国引进外资受到了其他东南亚国家的巨大冲击。上半年设立的外资公司只有19750个,比去年同期减少7%,而今年上半年,日本、韩国、台湾的直接投资更是锐减31%。”梅博士认为,如果这时候再提高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对直接利用外资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据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两个法律法规,目前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左右,内资企业为33%左右。 对于合并后企业所得税税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经过精确测算后,考虑到财政减收因素,认为税率不能定得太低,应在24%-30%之间。 但记者获悉,商务部认为,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24%左右,则对外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对利用外资有负面影响。但如果能直接降低到15%,也就对直接利用外资没有政策性影响。 内资企业渴望国民待遇 “中国企业已经付出了20多年的代价,在同一个市场中,内外资企业却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而且还是在自己的国家,实在令人不可思议。”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温来成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上人大审议被搁浅,很可能会被永久搁浅,因为目前是合并税率的最好时期。”温教授表示,内外资税率不统一只是中国改革开放过渡时期的政策,并不符合国际的通行做法。目前中国税收正是增速最快的时期,去年已经突破30000亿,如果这个时候两税合一没有通过,以后增值税改革全国推广后,国家税收可能减收幅度较大,两税合一会遭遇更大阻力。 中山大学法学院杨小强副教授则表示,上半年直接利用外资趋缓可能是受宏观调控影响,同时中国人力成本和土地成本上升挤压了外资回报率也是重要原因。根据国外研究资料显示,外国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方向时,税收只是排在衡量指标中的第六项,外国投资者更多考虑的是整个经济环境和社会稳定情况,以及人工成本,土地价格和市场大小等。而且大多数国家采取居民管辖原则,很多国家的投资者在中国享受了15%的优惠税率,但利润回到本国后,按照本国税收政策可能将补交税款。这将对我国的税收收入是一个重大流失,同时也有损我国的税收主权。
图:目前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远低于内资企业。图为天津一外资企业。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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